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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方式表现是什么

2019-03-11 15:00:16 来源: 佰佰安全网 2524人阅读
导语:

侵犯著作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营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如误认为他人作品已过保护期而复制发行,或虽系故意,但由于追求名誉等非营利目的的,则不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那么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方式表现是什么呢?下面跟着佰佰安全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了解吧。

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方式表现是什么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展览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下面来看看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方式表现是什么吗?

在分析侵犯著作权的构成要件之前,有必要了解著作权的含义。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指的是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排除他人不法干涉的专有权。主要包括如下人身权和财产权: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等权利。因此,我们将侵犯著作权和著作权相关的权益称为侵犯著作权的犯罪。显然,侵犯著作权罪侵犯客体是著作权和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主观上是营利为目的的故意,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2、 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 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4、 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以上是佰佰安全网小编介绍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方式表现是什么的内容,本网财产安全知识库中还有很多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知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继续关注,才能更好保护我们的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张小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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