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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的个人讨债方法有哪些

2018-07-13 04:35:47 来源: 佰佰安全网 2362人阅读
导语: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是如今社会借钱容易,还钱难。经多次催讨都无济于事,或碍于情面不好意思催讨时,那么怎么合理合法要回出借给他人的钱财。下面佰佰安全网小编讲讲合法的个人讨债方法有哪些?

都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就有这样的人,向你借了钱,过后却只字不提还钱的事,令人烦恼不已,那么合法的个人讨债方法有哪些?

合法的个人讨债方法有哪些

(一)强制执行公证法

强制执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经审查核实认为无异议的,对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并依法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采用这种方式,使债权人省去了复杂的诉讼过程,节约了诉讼费用,不失为一种简便而高效的讨债方法。

(二)优先受偿权法

按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可以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动产抵押或质押,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抵押或质押的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比如,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中的义务人,不支付保管费、加工费或运输费用的,权利人即可以留置保管、加工或运输的财物,拍卖或变卖优先受偿。

(三)保证人优先追偿权法

指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之后,有向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在一般情况下,保证人只有在清偿了其担保的债权后,才可向债务人主张追偿权。但在特殊情况下,保证人也可以预先行使追偿权。

(四)代位追偿法

债权人的代位追偿权,就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权利的权利。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随着民间借贷的发展,个人与个人之间发生债权债务关系也比较常见了。但是债务到期后,债权人无法收回欠款的情况也逐渐增多。专业的债权债务律师要提醒大家,发生债务纠纷,一定要采取合法手段解决,必要的时候,可以请专业的律师给与协助。

以上就是佰佰安全网小编关于追讨欠款方法与债务维权的具体内容,希望通过小编的努力,大家可以有所收获。同时小编也希望大家多掌握些财物损失维权小知识,对大家是十分有帮助的。


责任编辑:郭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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