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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通信自由权违反哪些表现

2018-06-06 12:55:36 来源: 佰佰安全网 3390人阅读
导语:

通信自由权是指公民具有自由选择通信方式、通信对象、通信内容的权利。那么,侵犯通信自由权违反哪些表现呢?下面佰佰安全网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生活服务维权小知识吧。

侵犯通信自由权违反哪些表现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各国都通过具有最高效力和地位的宪法进行确认。那么,侵犯通信自由权违反哪些表现呢?就让佰佰安全网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侵犯通信自由权表现:

1、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次数较多或数量较大的;

2、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致使他人工作、生活受到严重妨害或身体、精神受到严重损害的;

3、非法开拆他人信件、涂改信中内容,或者张扬他人隐私、侮辱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

4、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侵犯通信自由罪的构成特征:

1、侵犯通信自由罪侵犯的对象是公民的信件,可以包括电报、信函等文字邮件,但不包括汇款、包裹、书籍纸包等邮件,作为犯罪对象的信件,不仅包括私人间的信件,而且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发给公民个人的信函。非法隐匿、毁弃、开拆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之间来往函件的,不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

2、侵犯通信自由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的行为。所谓隐匿,是指把被害人的信件扣留,在一定的地点加以隐藏,不交给被害人的行为。

3、侵犯通信自由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成为侵犯通信自由罪主体。

4、侵犯通信自由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侵犯他人通信自由的动机,可能包括泄愤报复、嫉妒心理、窃取秘密、好奇心理、流氓动机、集邮需要等,无论何种动机,不影响侵犯通信自由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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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旭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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