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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2018-04-18 14:49:56 来源: 佰佰安全网 1904人阅读
导语:

民间借贷的种类比较多,合法的借贷交易受法律的保护,不合法的交易当然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那么哪些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下面佰佰安全网小编和您聊聊。

随着生活水平提高以及经营需求的变化,现在的民间借贷早已经不是过去那种亲朋好友之间借点钱的方式了,更多的是带有投资目的的一种金融活动。那么哪些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哪些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一.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包括: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

2、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

3、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

4、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

5、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实践已充分表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扰乱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从根本上损害了群众利益,给经济生活和社会安定造成了严重危害。按照国务院(1998)第247号令第18条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所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这是因为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本身是违法行为,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也是不合法的,参与者由此造成的损失,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三.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1、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2、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这就是佰佰安全网的小编为您介绍的追讨欠款方法与债务维权的有关知识,希望朋友们看了之后感觉“不虚此行”,更多的财物损失维权小知识请大家关注佰佰安全网,小编会竭力为您解答。


责任编辑:郭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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