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在莆田仙游县鲤城街道经商的个体工商户朱某收到罚单,其因待售5条过期的鸡肉肠熏煮香肠,不仅被市场监管部门没收,还被处以罚款5万元。
1月2日,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鲤城街道党校路朱某经营的食杂店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该店柜台上发现5条过期的“双汇”鸡肉肠熏煮香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当即被立案调查。
经查明,这些“双汇”鸡肉肠熏煮香肠是从双汇公司的经销商处购进的,具体进货日期朱某已记不清。“双汇”鸡肉肠熏煮香肠,70g/条,生产日期20170612,保质期六个月,共5条。该香肠进价是1元/条,共进了30条,已销售了25条,销售价是1.2元/条。朱某表示,这些食品在销售时都没有过期,被执法人员扣押的过期食品货值6元。
执法人员认为,朱某在其经营场所柜台上摆放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且其“退货停售食品”回收盒位置摆放错误的说法不成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执法人员已责令朱某改正该违法行为,并予以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表示,罚款从之前的2000元至5万元,改成现在的5万元至10万元,可以看出国家加大了对食品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不法生产者和经营者起到了震慑作用。
“到超市买的东西居然是过期的!”春节前,合肥市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桃花所接到消费者举报后,第一时间对该超市进行调查,发现该超市仍然有三袋过期食品摆在货架上待售,其中一袋牛奶燕麦片居然过期了四个月。目前,该超市售卖的过期食品已被扣押,赔偿消费者2000元,并被处以1万元罚款。
日前,肥西县市场监管局桃花所接消费者投诉举报,称桃花工业园某超市涉嫌销售过期食品。桃花所执法人员闻讯第一时间赶到该超市进行调查,发现有三袋过期食品摆放待售。其中,某著名品牌牛奶燕麦片过期时长达四个月之久,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当即依法扣押以上过期食品,对经营者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同时报请县局立案查处。 经执法人员确认,此次涉案过期食品包括3个品种。该超市过期食品被依法扣留,并处1万元罚金,消费者也得到了2000元的赔偿。
过了保质期的食品,也不一定就意味着不能再食用了,这就好比机器过了保质期,虽然也能用,但是风险加大了。但大家不要食用过期食品,因为即使在保质期内的食品由于包装打开或者储存不当,也可能缩短保质期,大家要格外注意。
厂家为了延长产品保质期,让其不发生感官上的变化,可能会加入一些化学原料,比如防腐剂。人吃了会造成慢性毒害,小孩和孕妇尤甚。
第一步,拿食品。当我们找到了我们想要的食品时,大家一定都会看到那些食品会被陈列得很整齐,一般而言,当我们为了方便时往往是直接拿排列在最外面的食品,在商店买东西时他们是不会买过期食品的,因为那是违法的,商家往往会买给消费都快要过期的食品,也就是说要报废的食品。商家会把快要过期的食品放在最外面,是拿食品时最好是拿放在最里面的食品。
第二步,看日期。在食品包装上面大多数都会写着生产日期和到期时间,这种类型的食品一看就能知道是否有多少时间才会过期,还有一种就是只写着生产日期,保质期却没有写着到期日期的,我们要根据食品的保质期来算时间。这样你就能明确的掌握了食品的过期时间。
第三步,问商家。当你要买的食品也许做法的不同等原因导致完全没有看到生产日期等时间,当遇到这种情况时,你要部商家这食品的生产时间,保质期是多少,要了解清楚。再根据自己的购买要求来判断要不要购买,同时了也要问清楚要如何保存食品。
第四步。食品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都是可以做假的,所以我们去买食品时也要注意一个食品样,如何你发现食品外有不妥或发霉或溢水等。如果可以的话,可以经过手摸食品或是闻味道来进行验证。这些都得注意哦!
第五步,不正规的商店,不要因为某食品的价格低就去那些不正规的商家消费,要明白一个道理便宜没好货。哪怕正规的商店价格稍高,但有质量保证,吃得也会放心更健康一些。
责任编辑:吴梦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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