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作坊隐匿铁路林场内,用烂猪肉炼油,污水横流,恶臭远飘。日前,南湾街道执法队已联合市监所、派出所将该炼油点捣毁。相关当事人则交由派出所和街道安监办进行处理。
据市监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种黑作坊用的料要么是廉价回收烂猪肉,要么是独肉收回作坊后没来得及炼油,又不冰冻保存而腐烂了,“这种油一般是做动物用油,拌在饲料喂动物。但危害仍很大,作坊破坏地质、污染周边空气,动物吃了不合格的产品也会引发一系列问题”。
近日,山东德州的网友在网上曝光了当地食品加工作坊将鸡屁股提炼的用作油炸鱼炸虾销售。德州工商局随后来到现场进行取缔,场景令人触目惊心,含有致癌物质的“鸡肛油”,在令人窒息的环境中炸出一筐筐食品,直接被运送到菜市场销售。这引发全国各地网友的热议,大家纷纷担心自己身边也有鸡肛油存在,很多人都表示早已经不敢再在外面乱吃东西。
根据网友提供的线索,德州商贸开发区工商分局来到位于城区一家建筑公司院子里的非法加工食品作坊。这个小作坊隐藏在偏僻小巷子的深处,刚一靠近,一股恶臭迎面扑来,让人窒息。现场,几十个肮脏无比的铁桶放在盆子下面,炼油的铁桶里装满了脏兮兮的油,热气腾腾的油锅里炸着小鱼。灶台旁边,三个油乎乎的铁桶里面,放着加工以后的猪蹄,二三十筐刚刚出锅的炸鱼炸虾就堆在旁边的水泥地上。
食品作坊的老板一开始称这些油是自己从肉联厂弄的鸭脖、鸡油自己练的,最后在执法人员的追问下,才承认油是用鸡屁股提炼出来的。利用廉价的鸡肛油加工食品,这间小作坊每天都有五百到一千元的利润,利益的诱惑加上此前监督执法的疏忽,给了这些黑心作坊生存的空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7〕30号),进一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排查餐饮服务单位购进、贮存及使用食用油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回收使用废弃油脂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经营食用油用量大的火锅、水煮鱼、煎炸类菜品的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一要严把采购关,要从有资质的供货商购入食用油,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逐步实现定点采购预包装食用油和火锅底料。二要严把贮存关,按照贮存要求存放食用油,防止因贮存不当引起变质,及时处理过期食用油。三要严把使用关,按照菜品制作规范使用食用油,购进和使用食用油做到物料平衡。餐饮服务单位严禁回收火锅、水煮鱼等菜品油脂和底料加工食品;严禁购买、回收、使用餐厨废弃油脂、餐厨废弃物作原料加工食用油和食品。
二、加强日常监管和案件查处
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一要重点检查各类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采购索证索票和查验登记情况、餐厨废弃油脂的处置情况等。二要深入开展排查,严厉打击采购、回收、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严控“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单位。三要对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和群众举报中发现的问题,尽快查清违法事实,依法严肃处理,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四要加强与属地公安等部门协调协作,发现购买使用“地沟油”“潲水油”、无明确来源和合格证明的“餐饮专用油”加工食品的,追根溯源,并将发现的涉嫌犯罪线索及时通报、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监督抽检和信息发布
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将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的食用油作为监督抽检重点品种,将群众投诉举报、舆论媒体关注的火锅店等餐饮服务单位列为重点抽检对象。在抽检计划中,将食用油及其质量安全指标列为定期抽检品种和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食用油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对问题产品和问题单位依法严查重处,及时公开监督抽检信息和处罚信息。
四、强化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
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类媒体,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健康用油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及时曝光一批非法购进、使用不合格食用油的典型案例,发挥震慑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餐饮从业人员检举行业“潜规则”问题,鼓励消费者举报,营造全民监督、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1、看其条码印制是否规范,是否有改动迹象,
2、食用油质量二看标识:按国家规定,食用油的外包装上必须标明商品名称、配料表、质量等级、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必须要有qs标志。
3、食用油的正常颜色呈微黄色、淡黄色、黄色和棕黄色,油的色泽深浅也因其品种不同而略有差异。
4、纯净的油应是透明的。
5、高品质食用油无沉淀和悬浮物,黏度较小。
6、取个干燥洁净细小的玻璃管,插入油中堵好上口慢慢抽起,看油状,若呈乳白状,表明内中有水,而且越白说明水分越多。
责任编辑:黄淑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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