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条微博备受关注,微博爆料济南一高校向即将毕业的学生强制收取十块钱,每个毕业生都要交,收费的名义叫“爱校费”。
爱学校吗?爱就来十块钱的。难道,我对母校深沉的爱就值十块钱吗?
这就是一位网友匿名发出信息,图片是一张学校群里的群聊截屏,有同学通知要收取16块钱的费用,其中的10块钱,注明是每一个毕业生必须要交给学校的捐款。也就是网友们议论的“爱校费”。
记者来到这所高校,不少学生表示,自己都交过这部分费用。毕业生为母校献爱心捐款10元,而学校则通过发放纪念品回馈毕业生。
采访中,有学生认为强制让每个毕业生都交十元钱,美名其曰给学校捐款。然而,捐钱还有强制的吗?对于学校收取的这“十块钱”,大多数的学生认为钱不算多,可以接受。不过,也有人算了一笔账,一人十块钱,全校的毕业生加起来得多少钱。更有知情者透露不要小看这笔捐款,学校南门的大屏就是学生捐款买的。
近日,四川传媒学院有学生在网上爆料称,自己陪同学去学校保卫处认领丢失的手机时,保卫处的人员称需要登记并收取费用,且不同手机要分品牌收费,苹果手机要收费10元。
四川传媒学院一位学生告诉记者,他没有丢过东西,但身边一位同学确实曾因丢了一部苹果手机,向学校保卫处交了10元的“失物招领费”。关于是否知道学校设立了“失物招领费”,这名学生称“开学第一节课院长就在会议上说过”。
4月7日,四川传媒学院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孙浩睿告诉北青报记者,学校设立“失物招领费”, “一方面是对拾金不昧行为的肯定,另一方面是想利用这种方式给同学提个醒,一定注意保管好自己的东西”。
孙浩睿向记者解释,“失物招领费”并不是强制对学生收取的,“如果学生不愿意承担这部分费用,则由学校来承担”。
对于学校设立“失物招领费”。有网友表示理解,认为学校的出发点是好的,也有人认为 “物归原主是规则”,不应该收取费用。此外,也有网友表示,“收钱不重要,重要的是收的钱怎么用,怎么做到透明化?”
针对一些地方向学生和在园儿童收取“安全管理费”“电子识别卡费”“门卡费”“保安费”等乱收费问题,发改委已发出《关于严禁向学生收取安全管理费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严禁学校、幼儿园以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为由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通知》严禁各地违规出台收费政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管理政策,不得违规审批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各类学校、幼儿园不得以安全设施升级、配备安保人员为由,向学生、在园儿童收取任何费用。
发改委要求各地对已出台的教育收费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凡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一律废止,违规收取的费用要全额退还学生家长。
《通知》强调,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幼儿园收费的监督检查,畅通“12358”价格举报电话,认真查处群众举报和检查发现的乱收费行为。对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典型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教育部前新闻发言人、语文出版社社长王旭明表示,学校安全管理是学校管理的一部分,应当列入正常的支出。
目前,校园安全问题较严峻,各地都加大了校园安全的投入。按照发改委的规定,这些费用不向学生收取,这也体现了对学生的保护。
首先,教育系统主管部门要深入基层学校加强督察,建立领导干部廉洁档案,督促干部廉洁勤政,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制定一套包括学校财务,教育教学设备材料集中公开招标采购,教育人事调配,工程建设中招标投标、合同管理、资金使用、合同重大变更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制度。
其次,加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重大基建项目负责人的审计工作,全面推行校务公开,自觉接受广大教职员工的监督,并健全轮岗制度,对热点、重点岗位要严格按照干部轮岗制度办,定期推动重点部门、岗位的轮职,调动大家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同时,引进激励机制,加大对优秀校长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让廉洁奉公、勤奋敬业的教育工作者有奔头、有想头,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
最后,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并将教育系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党委、人大的领导和监督之中,检察机关针对办理案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行之有效的检察建议,督促发案单位建章堵漏,加强整改;将教育系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格局,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充分发挥社会各个层面的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增加教育行政工作透明度。
校园是孩子人生的重要课堂,校园氛围的优劣关系着孩子们健康发展的与否。推进廉政建设,构建和谐校园,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防范腐败体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更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预防校园职务犯罪,才能让我们的孩子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孟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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