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7日上午,社旗县下洼镇蝎子山小学发生一起教师体罚学生事件,并于4月7日晚通过微信群传播,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县教体局4月7日20:50接下洼中心校情况汇报后,立即召开局班子会议,研究有关处理意见。一是暂停涉事教师赵学军工作;二是成立专项调查小组,全力调查该起事件;三是责成下洼中心校积极稳妥处理善后事宜,做好相关学生的检查治疗、心理疏导和学生家长沟通工作;四是责成下洼中心校举一反三,立即在辖区学校开展类似事件排查,加强教师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4月8日,经县教体局调查组调查,该事件发生在2017年4月7日上午7点45分,下洼镇蝎子山小学二年级语文教师赵学军在检查学生作业时,对未完成作业的苗某、张某、孙某进行批评,3名学生顶撞赵学军,赵学军情绪失控,在教室内通过打耳光、脚踢学生臀部的方式体罚该3名学生,其中造成苗某面部有红伤。13时左右学生苗某家长四人到学校了解情况并对教室监控视频进行拍摄,家长于晚上将其通过微信群发送,造成社会不良影响。事件发生后,学校和涉事老师及时带领相关学生到医院进行了检查,随后到学生家中看望了学生,向学生家长赔礼道歉,并向家长承诺对学校教师严格要求,对当事教师严肃处理,得到了家长的谅解。经过学校的批评教育,该老师意识到此行为的错误,进行了深刻反省。
4月9日上午10:00,县教体局召开全县中小学校长会,通报了这一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同时启动全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专项教育活动,严令各学校、全体教职工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规范从教行为,不得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县教体局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对明知故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者将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2017年3月24日,部分网媒报道临沂第十四中学班主任体罚猥亵学生。该校得知此信息后即对涉事教师进行停课调查。临沂市兰山区委对外宣传办公室24日在其官方微博公布了临沂第十四中学对该事件的调查结果。
涉事学校通报称,学校经过对在场的2名教师和12名当事学生逐一谈话调查,确认涉事的吴姓教师于2017年3月22日午间饮酒,下午第二节课,该教师于教室外走廊批评教育本班学生、在办公室内与请假学生谈话时,言语失态,推搡学生,致使学生恐慌,造成了不良影响。
涉事学校通报称,现场7名女生、5名男生和2名教师均证实不存在体罚,也没有猥亵女生行为。被调查人均在笔录材料上签字确认。
学校通报称,依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等相关法律法规,学校已将该涉事教师调离教学工作岗位,并给予警告处分。
同时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责令该涉事教师向当事学生、家长赔礼道歉,两年之内不得评优树先,不得参加高一级职称评聘;对分管师德工作的副校长进行诫勉谈话。
学校通报称,学校还将在全体教师中深入开展师德教育,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由于工作关系,笔者在一些中小学校发现部分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相当严重,而且又屡禁不止,不能不引起关注和思考。
一些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表现,概括起来主要有:
讽刺、挖苦、侮辱谩骂学生:
罚站、罚跪、提重物、迟到、考试不及格罚款等;
教师打学生,或让学生打学生(一些学生干部被迫成了小打手);
学生自己打自己,打法有打手心、打屁股、打嘴巴、拧耳朵等;
随意停课,如不让学生进教室听课(短的一节,长的两天),或者不准学生来校上课等等。
将体罚与变相体罚作为一种教育手段,是非法行为。1986年我国颁布的《义务教育法》以法律形式规定禁止体罚学生。因为这种教育手段不仅违背了教育规律,有损教育与教师的形象,而且严重伤害了学生的身心。教师体罚学生,实际上是在为学生提供简单、粗野的攻击性榜样,教学生以蛮横霸道的方式处理与同伴的关系,这将影响学生的良好品质的形成,给学生的成长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
分析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的原因,主要是:
部分学校领导和教师法规意识淡薄,认识不到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是与精神文明建设相悖的一种违法行为;
“师道尊严”等陈旧的教育思想作祟,认为“严”师出高徒,“打”能出高分,是教育“差生”的好方法;
部分教师“恨铁不成钢”,陷入了“唯分数论”的误区,采用“关、卡、压、打”等办法促使学生听话,逼迫学生“认真”学习;
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领导推行的管理目标与质量评估制度不完善,形成错误导向(如以考试分数论教绩,不看教育思想与教学方法正确与否;一位经常体罚学生的老师因学生考试分数高多次受到学校领导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表扬与奖励)。当然,还有其他复杂的社会背景及历史原因。
我们呼吁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除采取措施,完善管理体制和评估制度外,更重要的是要引导教师增强法规意识,提高师德修养,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要求》来净化和规范自己的言行,以人格力量去感召、教育学生,这样才能早日根除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这一不良现象。
首先,体罚会对学生造成生理伤害。中小学生正处在身体发育时期,很容易受到伤害,而这种伤害一旦产生,有时会给学生造成终身的影响。其次,体罚压抑了学生的聪明才智。学生由于畏于教师的体罚,只得囿于教师规定的框框之中,“不敢多行一步路,不敢多说一句话”。这样一来,学生的智慧难以萌发,学生的聪明才智无法得到充分地发挥与发展。再次,体罚严重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心。自尊心和自信心受到伤害,往往是学生走下坡路的开始。有些学生由于经常受到粗暴的训斥、体罚、导致其自尊心、自信心丧失,自暴自弃,最后变成破罐子破摔的“老油条”。最后,体罚会影响学生个性的健康发展,容易形成其冷漠孤僻、敌视和心理闭锁等畸形变态心理。妈卡连柯说:“打骂和过分的严厉只能让儿童说谎,变成怯懦的人,同时养成儿童的残忍性”。长此以往,就会形成自卑胆小,爱撒谎的性格,有的还会在内心产生仇视社会和他人的情绪,严重的甚至出现精神问题和心理上的变态。
责任编辑:孟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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