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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生时间晚(感染后2~15年),病程长,如不治疗,可长达10~20~30年,甚至终生。

2.症状复杂,可累及任何组织器官,包括皮肤、黏膜、骨、关节以及各内脏,较易侵犯神经系统,易与其他疾病混淆,诊断困难。

3.体内及皮损中梅毒螺旋体少,传染力弱,但破坏组织力强,常造成组织缺损,器官破坏,可致残废,甚至危及生命。

4.抗梅治疗虽有疗效,但对已破坏的组织器官则无法修复。

5.梅毒血清反应不稳定,阴性率可达30%以上,脑脊液常有改变。

三期梅毒皮肤黏膜损害占晚期良性梅毒发生率的28.4%,多数在感染后3~10年内发生,临床上可分结节性梅毒疹,树胶肿,近关节结节,皮肤损害有如下特点;

①数目少,孤立或簇集而非对称,常发生于易受外伤部位。

三期治疗方法:

1.三期梅毒西医治疗方法

梅毒的青霉素治疗方案:①晚期梅毒包括有三期皮肤、黏膜、骨损害的患者和病期在两年以上的潜伏梅毒以及心血管梅毒和神经梅毒等。对于良性晚期梅毒(血管、黏膜及骨等)的治疗可予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肉注射,或用苄星青霉素肌肉注射。②对于心血管和中枢神经系统梅毒不用苄星青霉素而用普鲁卡因青霉素肌肉注射。③两岁以上的先天梅毒治疗方法可按成人的相应病期进行,其用量不超过成人的剂量。

2.三期梅毒中医治疗方法

治疗则以驱邪为主,兼顾扶正,使邪毒去,元气充,而奏效。本病的治疗,应以抗生素治疗为主,中药治疗为辅,在抗生素中,以青霉素为主,宜足量,连续用药,务必彻底。而中医药除一般辅助治疗外,尚可以提高机体免疫力,实现治疗效果。

依然有,三期梅毒又称晚期梅毒,多为早期梅毒未经治疗或治疗不彻底发展而成。可发生在感染后2年以上,一般多发于感染后3~4年。病程漫长,可持续10~30年。未经治愈的二期梅毒中约有1/3的病人可发展为晚期活动性梅毒;另有一部分患者不出现晚期梅毒症状,只是梅毒血清反应持续阳性,为晚期潜伏梅毒;也有一部分患者可以自愈。

病变除损害皮肤粘膜引起梅毒性结节、树胶肿、近关节结节等病症外,还能侵犯神经系统、心血管以及各内脏、骨骼等,导致晚期心血管梅毒、骨梅毒、内脏梅毒、眼梅毒,以及麻痹性痴呆、脑膜血管梅毒、脊髓痨等神经系统梅毒病。典型的表现为结节性皮疹或粘膜,骨骼树胶肿,少数发生虹膜睫状体炎、视图膜炎、角膜炎等。约有15%的患者侵犯心血管,10%侵犯神经系统,可引起脑实质病毒可表现为麻疹性痴呆。脊髓痨,视神经受侵犯时可引起神经萎缩。可造成残废,病情严重者可以危及生命。

妊娠梅毒不但能给孕妇健康带来影响,更能影响胎儿发育,导致流产、早产、死胎。即使妊娠能维持到分娩,所生婴儿患先天性梅毒的几率也很高。有些胎儿虽然发育正常,但在通过产道时,仍有可能与生殖器病损接触而感染。有资料显示,未经治疗的早期妊娠梅毒妇女,胎儿的存活率仅为50%左右,大部分胎儿会成为先天性梅毒儿。潜伏期梅毒妇女的胎儿存活率虽然在80%左右,但超过一半的孩子在幼儿期会成为先天性梅毒儿。

无论怀孕前已患梅毒,还是怀孕期间才染上梅毒,都有可能将梅毒传染给胎儿,母体内的螺旋体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导致胎儿流产、死产或早产等,但是你也不要急着流产,建议你在怀孕14-20周进行唐氏筛查,怀孕23周左右进行四维彩超排畸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在决定是否要宝宝,不过最好还是等治疗好了再要宝宝。

发生时间一般在发病后2年,但也有更长时间达3~5年者,好发于40~50岁之间,主要是由于未经抗梅毒治疗或治疗时间不足,用药量不够。三期梅毒的特征如下:

1.发生时间晚(感染后2~15年),病程长,如不治疗,可长达10~20~30年,甚至终生。

2.症状复杂,可累及任何组织器官,包括皮肤、黏膜、骨、关节以及各内脏,较易侵犯神经系统,易与其他疾病混淆,诊断困难。

3.体内及皮损中梅毒螺旋体少,传染力弱,但破坏组织力强,常造成组织缺损,器官破坏,可致残废,甚至危及生命。

4.抗梅治疗虽有疗效,但对已破坏的组织器官则无法修复。

5.梅毒血清反应不稳定,阴性率可达30%以上,脑脊液常有改变。

三期梅毒皮肤黏膜损害占晚期良性梅毒发生率的28.4%,多数在感染后3~10年内发生,临床上可分结节性梅毒疹,树胶肿,近关节结节,皮肤损害有如下特点;①数目少,孤立或簇集而非对称,常发生于易受外伤部位。②全身症状轻微,皮损缺乏自觉症如侵犯骨膜及骨则感疼痛,以夜间为甚。③有树胶肿性浸润硬结,破溃后形成的溃疡其底仍有硬固性浸润,消退甚慢,常达数月以上。④溃疡具有特异的肾形或马蹄形。⑤溃疡中心可治愈,而边缘常继续扩延。⑥损害表面梅毒螺旋体少,暗视野镜检难以查见,但接种可呈阳性。⑦破坏组织力大,愈合可形成瘢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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