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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佰安全网 > 佰佰知识 > 安全百科 > 医疗卫生 > 孕妇感染梅毒

梅毒的发生可能与外伤感染、不洁性接触、通过母体传播、自身免疫力有关。

1、外伤感染。梅毒病菌可经皮肤或黏膜上的小小破裂伤口侵入体内,经过潜伏数日,病菌繁殖到足够的数目便开始发病,因此,要谨慎对待破裂的伤口。

2、不洁性接触。不洁性接触是感染梅毒的主要原因,梅毒几乎都是由性接触引起的,梅毒患者是传染源,传播性强、感染率高,通常在感染后7到60天发病。

3、通过母体传播。患有梅毒的孕妇可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引起胎儿宫内感染,多发生在妊娠4个月以后,导致流产、早产、死胎或分娩胎传梅毒儿。

4、自身免疫力低下。主要是指非性接解传染,主要是接触梅毒患者的分泌物或被污染的用具,如沾有分泌物的毛巾、脚布脚盆、衣被,甚至于厕所的马桶圈等,均可传染。

梅毒是由苍白密螺旋体引起的慢性传染病,通过性交传染。目前,我国有流行趋势,不容忽视。梅毒螺旋体自表皮或粘膜破损处进入体内,大约需要3-4周的潜伏期,然后开始发病,早期外阴部、宫颈及阴道粘膜发红、溃疡,如果没有得到及时治疗约有三分之一发展为晚期梅毒,传染力虽弱,但是有可能引起神经梅毒及心血管梅毒等,后果严重。

患一、二期梅毒孕妇的传染性最强,梅毒病原体在胎儿内脏(主要在肝、肺、脾、肾上腺等)和组织中大量繁殖,引起妊娠6周后的流产、早产、死胎、死产。未经治疗的一、二期梅毒孕妇几乎100%传给胎儿,早期潜伏梅毒(感染不足2年,临床无梅毒性损害表现,梅毒血清学试验阳性)孕妇感染胎儿的可能性达80%以上,且有20%早产。未治疗的晚期梅毒孕妇感染胎儿的可能性约为30%,晚期潜伏梅毒(感染超过2年,临床无梅毒性损害表现,梅毒血清学试验阳性)孕妇,虽性接触已无传染性,感染胎儿的可能性仍有10%。通常先天梅毒儿占死胎的30%左右。

梅毒,是一种危害极大的性传播疾病。建国后,梅毒这个名字本来已经远离了我们的视线,可是近年来,一些人选择了不健康的生活方式或者说是娱乐方式,更准确地说是不严肃的性行为,使这种已销声匿迹多年的疾病再一次卷土重来。由于这是一种危害健康、危害社会、危害家庭甚至危害下一代的严重疾病,因此,积极预防,早发现,早治疗,抓住治疗关键期彻底治愈是已感人群最好的结局。

梅毒是由苍白螺旋体引起的,潜伏期2-4周,平均3周。其特点是病程缓慢、复杂,可累及多个器官,症状时隐时现。根据病程可将梅毒分为三期。一期、二期为早期梅毒,三期为晚期梅毒。

一期梅毒这是妇科门诊最容易见到的。许多女性患者往往是因外阴破溃反复发作来院就诊的。询问病史,一般都说有不洁性生活史或接触过污染的衣物等有3周左右。

治疗梅毒的原则是早期明确诊断,及时治疗,用药足量,疗程规则。治疗期间应避免性生活,同时性伴侣也应接受检查及治疗。

1.孕妇早期梅毒包括一、二期及早期潜伏梅毒。首选青霉素疗法:

①普鲁卡因青霉素80万U,肌内注射,每日1次,连用10-15日;

②苄星青霉素240万U,两侧臀部肌内注射,每周1次,连续3次。若青霉素过敏,应改用红霉素0.5g,每6小时1次,连服15日。孕妇禁止用四环素类药物。

2.孕妇晚期梅毒包括三期梅毒及晚期潜伏梅毒。首选青霉素疗法:

①普鲁卡因青霉素81万U,肌内注射,肌内注射,每日1次,连续20日;必要时间隔两周后重复治疗为一个疗程;

②苄星青霉素20万U,两侧臀部肌肉注射,每周一次,连续3次。或青霉素过敏,应改用红霉素0.5g,每6小时一次,连服30日。

不论怀孕前已患梅毒,还是怀孕期间才染上梅毒,都有可能将梅毒传染给胎儿,特别是早期梅毒患者,使胎儿受染的机会更大。在孕期母体内的螺旋体,可通过胎盘进入儿体,常致胎儿流产、死产或早产。即使妊娠能维持到分娩,所生婴儿患先天性梅毒的几率也很高。有些胎儿虽然发育正常,但在通过产道时,仍有可能与生殖器病损接触而感染。

感染梅毒一年后的胎盘传播的危险性逐渐降为50%以下,早期隐性梅毒也有40%的早产和新生儿死亡率,最严重的胎传梅毒为死胎,大约2/3的新生儿胎传梅毒出生时无症状,数周后逐渐发生症状。如果新生儿通过产道或与生殖器损害接触而感染梅毒,可出现硬下疳(一期梅毒),此时应诊断为后天梅毒。胎传梅毒是完全可以防治的,产前梅毒的诊治对消除胎儿的梅毒感染十分有效,妊娠4个月以后(16~18周)梅毒螺旋体经胎盘传染给胎儿,因此在此期间以前给予治疗,则胎儿不会发生感染,所以诊断和治疗孕妇梅毒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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