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资门槛低
中国的股民只能参与股票二级市场的投资,股权投资原本只是属于机构投资者才能参与的领域,因为股权投资至少是上千万资金才能投资的。在国家政策引导下,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新三板市场明显降低了投资者参与的门槛,投资者几十万就有机会参与了企业原始股权投资。
二、回报潜力大
在证监会把上市由审核制向注册制的转变,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投资者在投资了原始股之后,有转板上市、兼并收购、协议转让等方式退出,在2-3年的时间就有机会获取几倍的溢价收益,回报潜力非常大。
三、投资方式安全
1、.投资项目都是通过严格的尽职调查,通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的严格审核,优中选优,才给优质的企业通过股份转让的方式定向增资。
新三板挂牌企业实现融资的方式:
1、定向增发:在股权融资方面,允许公司在申请挂牌的同时或挂牌后定向发行融资,可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
2、优先股:优先股对于新三板挂牌的中小企业可能更具吸引力。一般初创期的中小企业存在股权高度集中的问题,优先股这种安排既让企业家保持对公司的控制权,又能为投资者享受更有保障的分红回报创造条件。
3、中小企业私募债:私募债是一种便捷高效的融资方式,其发行审核采取备案制,审批周期更快,资金使用的监管较松,资金用途相对灵活。综合融资成本比信托资金和民间借贷低,部分地区还能获得政策贴息。
4、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制度是证券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新三板交易,通过自营买卖差价获得预期年化收益的制度。由于证券公司拥有数量众多的营业部网点,便于客户开立新三板投资权限,从而提高整个新三板交易的活跃度,盘活整个市场。
1.运营风险
新三板挂牌公司集中于高新技术企业,技术更新较快,市场反应灵敏,对单一技术和核心技术人员的依赖程度较高,这在本质上决定了其变动性较大。此外,新三板企业通常规模不大,而且其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利润、每股净收益等财务指标远低于上市公司,抗市场和行业风险的能力较弱。
2.信息风险
挂牌公司的信息披露标准低于上市公司,投资者基于披露的信息对挂牌公司了解有限
3.信用风险
虽然股份报价转让过程有主板券商的督导和协会的监管,但仍然无法避免中止交易的风险,影响投资者的预期收益。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股份报价转让并不实行担保交收,可能因为交易对手的原因而导致无法完成资金交收。
新三板风险
新三板可能带来巨大财富,但也可能让投资者面临风险:面对新三板上市评估,新三板扩容可能带来的风险。在评估前的新三板挂牌的公司大多属于较优质的企业,投资风险相对较小。而在评估后的新三板挂牌的企业质量参差不齐,投资风险较大;我国仅规定新三板挂牌公司可参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标准来进行评估,自愿进行更为充分的信息披露。亦即,我国对新三板挂牌公司信息评估要求限制小,弹性大,投资风险更大;我国新三板现行股票交易以集合竞价方式进行集中配对成交,可能导致投资者面临买不到股票或卖不出股票的风险
1、投资准入门槛
投资准入门槛为500万。500万指的是新三板投资的开户门槛,并非投资的额度。对于个人,要求证券账户中资产达500万以上,证券资产包括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
500万是开户的“硬门槛”,此外,个人投资者还需要2年以上的证券投资经验,或者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专业背景。
2、交易方式
股转系统设定了三种交易方式:协议转让、做市转让和竞价转让。但目前实施的是前两者,即协议转让和做市转让,竞价转让条件还未成熟。
协议转让,顾名思义,就是买卖双方通过直接“协商”的方式进行交易,“私下”进行交易,不通过中间商,但协议转让并非公开竞价,一个原因是市场的流动性较差,市场深度不够。
新三板试点扩容正式启动。中国证监会8月3日表示,扩大新三板试点已获得国务院批准,按照总体规划分步推进、稳步推进的原则,首批扩大试点除中关村科技园区外,新增三个开发区,分别为:上海张江高新产业开发区,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天津滨海高新区。
新三板扩容获批,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一些高科技的小微民营企业的资金压力,特别是园区类企业也将受益于新三板的扩容
新三板可以说是真正名副其实的创业板,也就是不符合主板和中小板上市的企业,可以到这个板块上来进行融资,企业在新三板上市的动力有这么几个:一是方便融资,二是可以提高企业知名度,三是可以得到政府的政策支持,四是有利于PE退出等。暂时上不了主板的企业才选择新三板作为过渡,像久其软件、北陆药业、世纪瑞尔、佳讯飞鸿都是先在新三板上市后才到主板上市的。并且,场外市场的发展为企业提供了更大的选择空间,在企业不同的成长阶段,可以选择一个真正适合自己的资本市场平台,不用把IPO上市作为进入资本市场的唯一选择。
新三板主要的交易规则有以机构投资者为主、实行股份转让限售期、设定股份交易最低限额、交易须主办券商代理、依托新三板代办交易系统、投资者委托交易、分级结算原则。
一、以机构投资者为主。自然人仅限特定情况才允许投资
自然人投资条件:
1.需要2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以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为投资经验的起算时点),或者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
2.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
二、实行股份转让限售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