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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利用“推广员”玩起传销游戏

在“刷单组织”中,我们最常见到的就是“推广员”。那这些人为什么会不遗余力的利用网络的每个“角落”来宣传招聘,甚至不惜用上自己社交平台的“广告位” 呢?这是因为,这其中很大一部分的“推广员”本身就是被骗来的!不法分子以“内推奖励”的名义招募“推广员”,这些“推广员”只需要事先缴纳一笔“会员费”,就可以成为团队的“骨干人员”,然后广撒广告吸引应聘者。每拉到一个人,就可以获得一笔奖励金,同时这个人完成的“刷单返佣”,也会以抽成的形式奖励给该“推广员”。

交会员费、拉人头、层级返佣,这三个词凑在一起,是不是有种熟悉的味道?对了,就是“传销”!

②、引诱“商家”下单骗财骗物

虽说我国法律已明令禁止“刷单”行为,但总有一些希望投机取巧的商家“心痒难耐”,想要钻空子。因此,一些“刷单”公司的组织者,就会打着“真人买卖,绝对合法”的旗号,来引诱商家下单。同时,在商家下单前,会要求对方预支佣金;并且,会以“模拟真实购物”为由,要求商家“真实发货”,当然了,这一切都是假的。

(一)非法经营罪

2017年6月20日,全国“刷单入刑”第一案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2013年2月,被告人李某某通过创建“零距网商联盟”网站和利用网络聊天工具建立刷单炒信平台,吸纳淘宝卖家注册账户成为会员,并收取300-500元不等的会员费和40元的平台管理维护费。一审法院认为,余杭区法院一审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明知是虚假的信息仍通过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且属情节特别严重。

(二)虚假广告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危害一:提高排名却降低转化率,得不偿失

如果卖家刷单的这个宝贝,并不符合搜索买家的需要,那么就算宝贝具有一定排名后,点击量也提高了,但是因为搜索词与贝匹配度不高,或者并不满足买家的需要,必然导致转化率低甚至没有转化率。那么一旦停止刷单,那宝贝的排名很快就掉了。要想维持排名,只能继续周而复始的刷单,以此来维持这种低转化率,得不偿失。

2、危害二:耗费精力又容易遇上骗子

刷单其实很花费卖家的精力,不仅要确保自己选择正确的宝贝,还要每天找不同的人来进行违规操作,这样自己就没办法正常的运营网店了,导致部分客户的流失也是不小的损失。

3、危害三:一旦被发现就面临淘宝处罚

刷单其实还是很容易被发现的,一旦被检测到,就要面临淘宝搜索官方的处罚。淘宝系统后台对每个网店的违规记录都有留存,虽然暂时有的没有被抓住或者处罚,但违规过于频繁或者违规交易超过相应数量,淘宝将会对店铺做扣分降权、删除信誉的处理,如果好不容易辛苦经营了一件宝贝,刷单被抓后宝贝被虚假交易降权30天。

1.警惕兼职平台交钱陷阱

有一些平台所提供的兼职,要求兼职者打算兼职的话,需要先交纳一定的资金,比如在做刷单兼职工作的时候,告诉人们需要交纳保证金,无论以什么样的名目进行收钱的,百分之八十都是不可信的,人们交钱极有可能面临被骗。

2.警惕兼职任务超高陷阱

现在有些兼职平台所提供的兼职奖励非常的高,任务操作起来非常的简单,比如有些平台所提供的关注任务,人们只需要使用微信对公众号进行关注,操作用不上一分钟的时间,但所得的奖励都是两三块钱,还有的可能更多,人们在从事这样的兼职任务时就需要警惕可能出现的陷阱了。

3.警惕陌生人介绍的兼职陷阱

在进行兼职的时候,如果不是在兼职平台找到的任务,而是由别人介绍的兼职任务,那么所介绍的人一定要比较熟悉,是值得信任的人,如果陌生人推荐兼职,人们就需要警惕上当受骗了。

1、破坏生产经营罪。

网店经营者为了打击别人网店正常经营雇用刷单人对别的网店进行恶意好评刷单,进而导致别人网店被监管部门认定为虚假交易受到处罚的,实际上就是破坏别人生产经营的行为。

2、敲诈勒索罪

不少刷单人以举报商家刷单相要挟敲诈财,商家惧怕被封店,大多不敢通过电商平台解决,只能私下接洽刷单人同意其不法要求。职业刷单组织达到一定规模、具有相当的操作话语权时,会对网店以给予恶评相威胁,勒索钱财。

3、诈骗罪

对于专门为了刷单恶意注册账号的人或者原系正常经营或运营的商户、个人,后来沦为长期恶意刷单的人,如果其刷单行为达到诈骗罪所要求的数额标准且行为人主观上系出于非法占有之目的,可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4、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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