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源污染
海河流等途径进入海洋。沿海农田施用化学农药,在岸滩弃置、堆放垃圾和废弃物,也可以对环境造成污染损害。
船舶污染
船上的船舶由于各种原因,向海洋排放油类或其他有害物质。船舶污染主要是指船舶在航行、停泊港口、装卸货物的过程中对周围水环境和大气环境产生的污染,主要污染物有含油污水、生活污水、船舶垃圾有三类,另外,也将产生粉尘、化学物品、废气等,但总的说来,对环境影响较小。
海上事故
船舶搁浅、触礁、碰撞以及石油井喷和石油管道泄漏等。
海洋倾废
向海洋倾泻废物以减轻陆地环境污染的处理方法。通过船舶、航空器、平台或其他载运工具向海洋处置废弃物或其他有害物质的行为。也包括弃置船舶、航空器、平台和其他浮动工具的行为。这是人类利用海洋环境处置废弃物的方法之一。
2、海洋生态圈的不平衡,生态平衡下降。
3、基于质量守恒定律和物质不灭定律,我们制造的污染物进入到海洋生态中,海洋生物因为毒素死亡,而这些毒素最终还是会进入到我们人类的身体中。
4、破坏海滨旅游景区的环境质量,降低其价值。
接下来看下海洋污染的危害与预防?
加强船舶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和完善海洋环境法律体系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以及海洋资源的不断开发,人类在海上的活动越来越频繁,活动的类型也越来越多样化,海洋环境受人类活动的影响也越来越严重,所以应根据现代海洋污染的表现形式和国际相关海洋防污染条约的规定,在我国现有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基础上进行必要的补充和修订,不断完善我国船舶污染防治立法,通过法律的强制手段,全面强化海洋环境管理,提高人们对海洋环境的保护意识。
首先,从根本上说,我国公民的海洋保护意识不足,是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最大根源。因此,我们首先应当提高公民的海洋保护意识。
其次,从政治层面看,我国应该加强海洋立法的完善,执法的健全。比如,海洋监察手段落后和执行力不足。国家海洋局每年承担常规海洋环境监测,以及两次污染基线调查、陆源污染及重点排污调查、几个海湾的海洋环境容量与总量控制调查,以对近岸海域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控制。目前,海洋环境容量的大小和污染源的对应关系仍不清楚,还不能有针对性地控制污染物质的排放,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还有,涉海行政部门协调不够。根据现行法规,海洋环境保护的管理工作由国家海洋局、国家环保总局、交通部、农业部、海事等部门以及沿海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各部门根据分工对不同类型的污染源实施监督治理。尽管法律明确规定了涉海各部门的职权范围,但各部门职能交叉、机构重复设置的问题依然存在。而且海洋部门不上岸,环保部门不下海,机构间和部门间缺少协作。环保、海洋、海事、渔政、军队环保部门共同参与海洋污染治理,互相扯皮的现象随之产生,影响了海洋环境污染的治理效果。现在由于钓鱼岛等一系列的岛屿和附近资源的归属问题,我们深刻意识到了,我国的海洋权益正受到来自世界各国的威胁,在《世界海洋公约》的指导下,加强我国的海洋立法,成为我国执政者的重要任务。我们应该多借鉴外国经验,多听取大众意见,争取做出最优的决策,还应该精简机构,明确各个部门责任,以及奖惩措施。
海洋是地球上最广阔的水体的总称,海洋的中心部分称作洋,边缘部分称作海,彼此沟通组成统一的水体。
对海洋污染问题的对策建议:
(1)加强执法力度,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对政府环保职能部门的执法监督,克服地方保护主义,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必须将环保工作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2)加强对船舶及钻井、采油平台的防污管理。首先应对船舶及钻井、采油平台所有人的管理者进行防污教育,增强其防污意识,提高除污救灾技能。作业者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确保污水处理设备始终处于良好工作状态,严把除污化学试剂的质量关,严禁使用有毒的化学试剂除污。
(3)各地渔政部门、港监防污部门应全面了解本辖区内的水域污染状况。对污染源、地理环境、水文状况、生物资源状况等了解清楚,根据所了解的情况作出防污规划,当好政府的参谋,一旦发生污染事故可根据所了解的情况以最快的速度制定出最好的减灾方案。
海洋中累积着的人为污染物不仅种类多、数量大,而且危害深远。自然界如火山喷发、自然油溢也造成海洋污染,但相比于人为的污染物影响小,不作为海洋环境科学研究的主要对象。主要是由于人类活动而直接或间接进入海洋环境,并能产生有害影响的物质或能量。通常有以下几类: 石油及其产品、重金属、农药、有机物和生活污水、放射性物质、热污染以及固体碎片。石油及其产品主要来自开采、运输、炼制和使用等过程中的流失而直接排放或间接输送入海,它们对海洋生物和海滨环境危害最大。重金属主要来自工、农业废水和大气,易蓄积于海洋生物体内。农药来自农田径流和大气搬运,其中有机氯农药会使海鸟蛋壳变薄。工业和生活污水中含有大量有机物和营养盐,过量流入海洋易引起赤潮。热污染一般指发电厂冷却水。固体碎片主要指各种难降解的塑料,它们对海洋中哺乳动物危害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