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中如何消除学生焦虑症 1、正确对待考试。学习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得到一个好分数,而是知识的获得和智能的发展,考试成绩也并不能全面反映一个人的学习能力和知识水平。考试是用来检查自己学习情况的一面“镜子”,是对一个阶段学习的总结和检验,通过考试,我们才能发现问题,以便在以后的学习过程中加以调整和改进。 2、做好考前准备。平时刻苦学习,考试时就会“艺高胆大”。考试前应全面复习,尽量熟悉考试要求、题型等,做到心中有数。考前还应加强营养,注意劳逸结合,保证有充沛的精力和清醒的头脑进入考场。 3、学会自我放松。考试过程中感到紧张时,不要忙于动笔,先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缓解一下紧张情...
避免产生留学考试焦虑症方法如下; 1. 提前准备 一旦你决定到外国大学学习,计划好你的考试日期。上网核查合适的日期和地点,然后评估自己的准备情况。这包括思考应该到哪里考试,是喜欢早上还是下午考试,这样可以减少考试的压力和恐慌。记下这些日期,在手机上设置一个倒计时提醒,这样有助于安排学习计划。 2. 充分利用免费资源 除了参加备考课程以外,还有一些免费资源可以充分利用。...[详情]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30日联合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六)》,对适用刑法的部分罪名进行了补充或修改,其中增加了包括代替考试罪、虚假诉讼罪在内的新罪名共20个,修改原罪名13个,删除原罪名1个,即嫖宿幼女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介绍说,罪名,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具体犯罪的名称。办理刑事案件,首先需要准确适用罪名,这是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前提条件,也是公检法机关统一执法、规范执法的必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通过后,对一些新增的刑法分则条文,需要确定罪名;对一些犯罪构成要件有重大修改的分则条文,有...
为帮助亲戚的孩子考上公务员,与培训机构签订“包过”协议,并找来替考者作弊。近日,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代替考试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余芳、付栋栋提起公诉。2016年1月10日上午,河南省公务员考试面试如期举行。候考室工作人员发现一名上身穿黄棉袄的男子手持的身份证与本人长相不符,遂将该男子 付栋栋带至考务室进一步甄别,确认其出生年月、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时...[详情]
广受关注的高考替考事件有了新突破。目前媒体记者掌握的6张高考准考证显示,他们的持有者疑为买分者。据悉疑似买分者3人来自菏泽郓城县,分别为樊某超、苏某豪、张某。已被警方控制的2名替考组织“头目”,也来自菏泽。 记者调查发现,上述3人,存在两种情况:“苏某豪”户籍地不存在,学籍信息无,疑似“虚拟人”;樊某超和张某此前均高二在读。根据准考证信息,两人都在南昌市洪都中学参考,考场相邻。...[详情]
“我想着第一次替考没被抓,再替考一次应该也没事。”正是这侥幸心理让“枪手”潘某受到法律惩处,同时考生胡某也被判刑。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