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知识: 1、故意杀人罪 本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其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4周岁的人犯此罪,都有要承担刑事责任;在主观上有杀人的故意;其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的行为。 2、过失致人死亡罪 本罪是指行为人由于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其主体是一般主体;在主观上表现为过失;其在客观上表现为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其客体是公民的生命权利。教师、行政人员在体罚学生时因过失而致学生死亡的,便犯此罪。 3、故意伤害罪: 本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其主体是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的人应当为其故意伤害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9年2月2...[详情]
在考取驾驶证的同时,有违法行为的不可考取驾照,那么哪些违法犯罪行为不可考取驾照呢?文中小编为您介绍一下。...[详情]
记者从14日上午邢台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8月底,邢台全市共立案查处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件1937件,涉案金额4545.2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7件,捣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黑窝点18个,抓捕犯罪嫌疑人19名。民房内储存数万盒药品 2018年8月7日,邢台市食药监局稽查局联合公安机关对任县一民房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发现该民房内储存有1700余种数万盒药品,并有药品货架、冷藏柜等设备,且配有医药管理计算机系统,如同一个小型药品批发企业。由于当事人孟某无法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场药品储存条件也不符合要求,执法人员当即对现场发现的药品进行扣押,扣押药品金额...
食品药品的安全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以民意为导向,河南省公安机关食药侦部门持续开展食药打假“利剑”行动,战果显著,多项数据均位居全国前列。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先后两次签发《嘉奖令》,对河南侦办的食药案件通令嘉奖,副省长、公安厅长舒庆先后3次对食药环侦工作作出批示,公安部治安局对省公安厅组织侦破的3起特大跨国销售假药案专门发来贺电表扬。强化专项打击整治,侦办食品药品犯...[详情]
食品安全问题是一直是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关系到我们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问题,也是国计民生的大问题。河北集中销毁31吨假劣食品药品18日上午,河北省政府食安办、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石家庄市赵县翔宇环保技术服务中心举办河北省假劣食品药品销毁大会,集中销毁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依法没收的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其中,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共有45个品种,重量高达31吨,货值为8...[详情]
3月28日,河北省食安办、河北省食药监局在赵县翔宇环保技术服务中心举办假劣食品药品销毁大会,集中销毁河北省食药监局稽查局近期依法没收...[详情]
近日,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今年6月份公布的一份行政处罚信息,引发网友关注。该罚单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涉嫌购进使用假药橘红,并...[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