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是饱和油脂,如椰子油和棕桐子油,这些油中饱和脂肪酸的含量高,经常食用可以使血胆固醇水平增高。饮食中应减少这类油脂。 第二类是单不饱和油脂,包括花生油、菜油和橄榄油,这些油中单不饱和脂肪酸含量较高,它们不改变血胆固醇水平。 第三类是多不饱和油脂,如大豆油、玉米油、芝麻油、棉子油、红花油和葵花子油,这些油中多不饱和脂肪酸含量较高,它们可以降低血胆固醇水平。多不饱和脂肪酸主要有ω-6脂肪酸和ω-3脂肪酸两种类型。大部分阶ω-6脂肪酸是亚油酸,存在于前面所述的植物油中。ω-3脂肪酸主要存在于一些海鱼中,故而海鱼和鱼油适合于高脂血症患者食用。 因此,高胆固醇血症和冠心病患...
孕期食用阿胶分阶段 孕早期和孕晚期不宜食用阿胶 孕早期的女性(孕12周内)不宜吃阿胶,因为阿胶有活血作用,可能会引起流产。 孕晚期的女性(孕29-40周)也不宜食用,可能会引起宫缩。 孕中期可适量食用阿胶 作为传统中医补血的重要原料,千百年来,阿胶一直都是女性的最爱,孕中期(孕13-28周)准妈妈可适量服用阿胶以补血。 事实上,很多女性在怀孕期间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详情]
在日常烹饪各种菜肴时,都少不了食用油的加香添味,但是食用油怎样吃才对身体健康有益呢?其实一般的食用油食用方法差不多, 最不提倡的食用...[详情]
空腹时胃中含有大量胃酸,如果我们不注意吃柿子时的饮食禁忌,胃酸很容易在空腹时与柿子中所含的柿胶酚、胶质、果胶和可溶性收敛剂等反应生成...[详情]
国家食药监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标签标识应真实、准确,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不得使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等模糊信息;在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方面,标注方式应按照GB 28050—2011中营养成分的表达方式进行标示;应当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应当载明的事项;应对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不应在产品配方中含有的物质,不得以“零添加” “不含有”等字样强调;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标签上不得使用“人乳化” “母乳化”或近似术语表达。通知全文...
近期有消息称,联想控股欲涉足婴幼儿奶粉行业,正在寻找合适并购的配方乳粉企业。据业内人士称,婴幼儿乳粉行业面临洗牌,业外资本将成为不可缺少的重要角色。联想控股涉足婴幼儿配方乳粉产业的传闻称,联想集团旗下佳沃集团正在启动各项准备工作,准备收购一家合适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或者以投资渠道的方式涉足育婴大健康产业,而担任联想控股该新业务板块运营者角色的仍为旗下佳沃集团。记者就此消息联...[详情]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全国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会议日前召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滕佳材强调,继续加强重点食品监管和风险防控,加强重点食品共性问题研究,对全国婴幼儿配方乳粉实施月月抽检,严格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发证工作。滕佳材强调,2016年是全面实施国家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意义重大。2016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详情]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60家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时发现...[详情]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告2017年3月婴幼儿配方乳粉3批次不合格和1批次标签标识错误情况。...[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