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职介机构的违法行为: 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其行业相关法律规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权作出如下处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另外,对于以上机构及其人员,未经劳动保障部门许可,从事相关业务的,由劳动、工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无照经营查处规定予以取缔。 相关法律: 1、《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禁止职业中介机构有下列行为:(一)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二)发布的就业信息中包含歧视性内容;(三)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四)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五)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四节规定: 第四节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第六十一条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六十三条 行人不得跨越...[详情]
公司要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经营、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在正常生产组织过程中务必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详情]
佰佰安全网上前几年盛行的黑客攻击了无数的网站和网吧。在经过警方的不懈努力下,这些黑客终于被绳之以法。那么究竟黑客攻击属于违法行为吗?...[详情]
在生活中,你是否在制作食品中加入硼砂?的确,有些人会在食品中添加硼砂,增加食品的口感、柔韧度等,还可以增长保质期。在食品生产中,能否添加硼砂?答案是不能!33岁张某在云霄云陵镇经营一家粿店。这家店已经营六七年,以前由他母亲经营,后来他接管经营。为了让粿的口感更好,2015年10月开始,张某从网上购买硼砂,添加到所生产的米粿、粿条、萝卜糕等食品中并进行销售。2017年6月15日,云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检测部门在联合执法中发现该情况,并当场缴获疑似硼砂晶状物。当日张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张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9月15日,云霄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在法庭中,张某讲到...
开过高速的朋友们都知道,我们的高速上都有一个应急车道,可是那个车道是专门为那些消防车、救护车等使用的,对于普通人的车辆是禁止非法占用的,除非你发生了紧急情况。那么究竟发生了什么,才能算是紧急情况呢?有些人第一反应就是上厕所,如果突然想上厕所憋不住尿了算不算?小编可以很明确告诉你,不算,而且这样也是非法占用的。那么怎么做才合法呢?让我们来看看老司机是怎么做的吧。首先,我们需要了解...[详情]
山东食药监对外公布称,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内部员工积极举报食品违法行为,最高奖励举报人30万元。由此可见,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 从2015年6月开始,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向食品生产企业员工发布“告食品生产企业员工书”,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内部员工勇当“吹哨人”,及时举报食品生产单位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添加剂、使用过期伪劣食品原料等不法生产行为。一经查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重奖...[详情]
记者从上海警方获悉,群众车载行车记录仪记录的闯红灯、违法占用专用车道等机动车交通违法视频资料均可作为举报的内容,公安机关核查确认后将...[详情]
14日,江苏省人社厅将2017年上半年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共13家)的有关情况集中向社会公布。...[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