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利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什么情况下适用精神损害赔偿? 我国《民法通则》是在侵权民事责任范畴中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对公民、法人的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公民的肖像权侵害时才可以适用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3月8日发布《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作了更明确、具体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适用于下列侵权情形:(1)侵害生命权、健康权、身...[详情]
60岁的慈溪范女士(化姓)焦躁极了,本该是含饴弄孙的年纪,可她却成了疾病缠身的独居老人,因为没有抚养过两个女儿,如今女儿拒绝赡养她……为了让女儿们负担她于2016年花掉的2万多元医疗费,以及将来每个月给她500元的生活费,范女士起诉到了慈溪法院。年幼时父母未履行抚养的义务,成年了子女就不需要履行赡养义务吗?昨天,慈溪法院给出了答案。身体每况愈下希望两个女儿承担费用范女士离过两次婚,生育的两个女儿皆已成家立业,但她俩都断然拒绝赡养母亲。原来,范女士在上世纪70年代后期与第一任丈夫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名芳美(化名)。7年后,两人的婚姻走到尽头。之后,范女士改嫁第二任丈夫,婚后生育了...
重庆市的姜先生怎么也没有想到,一次本该为家庭带来快乐的海外旅游,却因乘船时不幸摔伤,使自己落下八级伤残。近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某旅行社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为由,判处该旅行社对姜先生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共计22万余元。2013年4月,姜先生与妻子参加重庆某旅行社组织的旅行团,赴泰国普吉岛旅游。行程第三天,导游安排姜先生和旅行团其他成员一起乘坐一艘小型快艇从外海岛屿返回...[详情]
今天(10月10日)是“世界精神卫生日”,它是由世界精神病学协会在1992年发起,我国自2000年举办首次“世界精神卫生日”活动,向社会公众进行专题宣传,促进对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的重视及发展。今年我国“世界精神卫生日”的宣传主题是“心理健康,社会和谐”。我国每13人中就有1人患有精神障碍疾病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竞争压力不断加大,我国精神疾病的发生逐年增多。目前大多数精神疾病...[详情]
今天(10日)是世界精神卫生日,主题是“心理健康,社会和谐”。...[详情]
在瓯海蟠凤,一位车主把车停在路边,被人放了轮胎的气。放气男子因故意损毁他人财物被瓯海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