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法院应当准予离婚。但是,要注意,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导致分居,并且满2年的时间,法院才会予以判离。 法院认定夫妻分居的条件有三个: (1)夫妻分居,包括因感情不和而导致的不在一处居住,不履行夫妻之前的权利、不过夫妻性生活。当然以上事实要用证据证实,或对方承认。如果只有一方另行租房的租赁合同,或是夫妻同在一个屋檐下、一套房子住、事件中是不是分床不好说清,法院也不好认定为分居。 (2)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有些情况下,很难说清分居是不是因为感情不和。比如当事人一方在国外,4年未归,一方在国内;或者乙方在上海,另一方在北京,不愿意离婚的一方万千可以说是...
“借名买房”,顾名思义是真实买房人因各种原因不能以自己或不愿以自己的名义购房,而借用他人名义购房的行为,那么借名买房离婚纠纷如何处理...[详情]
由于现在房价过高,很多年轻人结婚时无法凭借自己的能力独立购房,故而在结婚时很多父母都会出资帮助子女购房进而减轻子女的压力,那么结婚后...[详情]
案例乌鲁木齐市民张某和赵某都有过一次离婚经历,各自单身两年后,两人通过网络相识。2013年3月21日,两人登记结婚,婚后两人协商后决定将住处选在赵某家。但没过几日,张某用自己婚前的存款买了一套房,并全额付款,将房屋产权办理在自己名下。2016年,两人感情破裂,决定协议离婚。由于两人所居住的房子为赵某的婚前财产,对此张某并无异议。但赵某却认为张某婚后购买的住房应属二人共同财产。张某表示,婚后两人的存款、收入都是各自保管,更何况这房是婚后第3天购买的,买房的钱全都是她婚前经营餐厅赚来的,是自己的婚前存款。赵某却不这样认为,2016年12月,赵某来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1月5日下午,南京市江宁区东山派出所接到有人报警,称有人使用假的房产证明来办理过户。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结果发现使用假证的臧某一头雾水,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房产证有假。原来,臧某借钱给朋友,朋友以房产为抵押,最终决定过户给他,来办理过户时,没想到被工作人员发现并报了警。看到民警到来核实房产证的真伪,办证的一方臧某告诉民警,这个证是朋友戴某抵押给他的。据臧某介绍,从去年6月底以...[详情]
近日,在徐州鼓楼区苏北农贸市场内,接连发生了多起蔬菜被盗案件。民警通过调查监控视频,锁定了作案的嫌疑男子。 通过视频调查民警发现,男子趁蔬菜摊老板不在时,悄悄将一大捆青菜拎起来,快速走出市场。随后男子将蔬菜放在电动车上,用自带的袋子把蔬菜装起来后骑车离开。民警根据嫌疑男子的一系列行动,初步判定男子是有计划作案。 2月22日早上,当这名男子到农贸市场欲再次作案时,被民警当场抓获。...[详情]
房子本该是舒适惬意的避风港湾,可是最近尚先生却因为房子的事情十分烦恼,新房子好不容易交房了,可是装修后发现房子存在一些质量问题。...[详情]
“假离婚”是市民口头的通俗叫法。事实上,法律上并无假离婚一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