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并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对网络虚拟财产进行有利的保护。在我国,网络虚拟财产并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究其原因在于现行法律包括《宪法》和《民法通则》只对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予以认可,而并没有对虚拟财产的合法性作出明确规定。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网民对虚拟财产的权利也不属于现有的消费者权利中的任何一项,因此出现了很多玩家在丢失财物后投诉无门的现象。因而为了保护网络游戏者的合法利益,促进网络事业的健康发展,加快解决“网络虚拟财产的合法性认定、制定保护网络虚拟财产的相关性法律法规等关键问题”迫在眉睫。 面对越来越多的虚拟财产纠纷,我国的立法表现出明显的滞后...
一.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包括: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详情]
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得不到有效处理的涉网络虚拟财产纠纷案件数量激增,但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仍然较少。 那么,网络虚拟财产受法...[详情]
小王经常参加赌博,一次赌博输了,欠了赌友5万元赌债,不得已写下借条。该借条受法律保护吗?接下来佰佰安全网小编讲讲赌债写下的欠条受法律...[详情]
昨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最高法明确,P2P网贷平台若无主动承诺无担保责任,而民间借贷利率超年利率36%部分可被认定无效。该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亮点一:未主动承诺 P2P平台无担保责任按照《规定》中的条款内容,借贷双方通过P2P网贷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则不承担担保责任,如果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根据出借人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判决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解读:“...
记者4日晚从河北雄安新区筹委会获悉,针对雄安新区设立后一些媒体关于炒房人员到新区聚集、房价上涨等报道情况,雄安新区发布消息说,严格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精神,安新、容城、雄县三县已经依法对土地、建设、房地产交易等进行管控。雄安新区发布的消息称,任何以收取定金、意向金等变相销售“五证”不全商品房都属于违法行为,购买此类房屋不受法律保护。新区希望广大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详情]
很多人都不知道,常见的壁虎、麻雀、蟾蜍、蛇类等属“三有动物”,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科研价值和对环境有益,因此受法律保护。一旦被过度捕捉就会给环境安全造成一定威胁。近日,济宁市梁山县警方依法将涉嫌非法狩猎壁虎的三名犯罪嫌疑人李真、李明、李春刑事拘留。然而,抓壁虎属于犯罪行为,还有多少人不知道? 据报道,三名犯罪嫌疑人交待,他们知道壁虎可以入药,能卖钱,就想在业余时间通过捕捉壁虎来“...[详情]
浦东新区法院就同时收到4份诉状,原告焦女士在网络购物之后,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为由分别向商家索要数倍赔偿,这已经是焦女士半年内在浦东法...[详情]
由于这些“金字招牌”蕴含的巨大商业利益,老字号遭侵权也是时有发生,独具特色的“老字号”、“老工艺”、“老配方”渐渐变了味。承载着悠久...[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