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据新消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禁止自带酒水”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餐饮业利用其优势地位,在提供餐饮服务时对消费者提出的不公平、不合理的约定,属于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该格式条款属于无效的条款...
保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措施 一、制定和完善旅游法律法规 首先要制定旅游基本法,旅游基本法是旅游法律规范体系中的“宪法”,它处于主导地位,具有权威性,它规范旅游经营行为,具体规定旅游消费者的权利,对其基本权利予以特别保护,因此是必不可少的。同时,在旅游法的指导下制定包内含旅游六要素以及相关市场管理等方面的细分法律,形成完整独立的旅游法律体系,为旅游者保护自己的权益提供充分...[详情]
跨境电商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对消费者信心的保护,对跨境电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以及建立高效、公正、便捷的争议解决机制等,都有助于促进和保障我国跨境电商进一步的健康发展。因此,建议从对经营者和商品的事前监管、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中保护以及建立高效、公正、便捷的争议解决机制等方面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事前监管——经营者准入和商品质量监管 对消费者保护应当延伸至跨境电子消费合...[详情]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消费者权益,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下适应经济运行的...[详情]
说到天价菜单,大家也有所了解吧,那么大家知道天价菜单侵犯了消费者哪些权益吗?接下来请大家来佰佰安全网寻找答案吧。 ...[详情]
在网上买到不合格的食品想退款,卖家总以各种理由推托怎么办?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近日,国家新制定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将于2015年3月15日起实施,若遇到上述情况,工商部门可以据此帮消费者讨回公道。一、“大甩卖”不能随便甩《处罚办法》参照原《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采用列举的方式对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过程中存在的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进行了具体细化,不得有下列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
19日,网友“山叶”微博爆料称:“半夜被一声巨响惊醒,开灯一看是楼梯的钢化玻璃自爆了,太可怕!清理后,楼板留下很多深刻的刮痕,幸好当时人不在下面,否则后果不堪设想。”销售店家现在已经找不到了 记者联系上了网友“山叶”的妻子李女士。据她介绍,自己家在镇海德馨家园,房子是顶加阁结构,正是上阁楼的楼梯扶手上一块钢化玻璃爆掉了。“上周五晚上半夜12点多,我们一家大小都睡了。突然听到巨响...[详情]
2014年全国消费者投诉量创五年新高,消费者权益打折扣3月12日工商总局发布的《2014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情况报告》显示,当前消费者维权有几大热点。一是手机投诉数量增至首位。2014年,消费者投诉热点主要集中在移动电话、汽车及零部件、服装鞋帽、装饰装修建材、家用小电器、美容美发和洗浴、文化娱乐服务、预付费式消费、房屋中介、摄影及扩印10方面。移动电话...[详情]
马正其表示,今年国家工商部门将继续聚焦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及有关服务等五大重点领域,加大消费维权力度。《侵...[详情]
今年“双11”可以放心地买买买吗?近期,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商务部等多部委相继出招,对今年“双11”进行全方位规范...[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