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题写明“借条”。 (2)写明借款的用途,非法之债不受法律保护。 (3)写清出借人及借款人的全名及身份证号码,借款人最好摁手印。 (4)金额应既写阿拉伯数字,也写大写数字,以避免之后就是否篡改发生争议;同时币种也要写明。 (5)写清楚出借的方式。 (6)借期必须明确,以免因何时还款发生争议;借期也要大写。 (7)利率应写清是年利率或月利率,同样也要附大写;到期未还后的利率是否和约定的借期内利率一致是常见的争议,应在借条中写明略高于借期利率的逾期利率。 (8)“立此为据”作为借条正文的收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
网上贷款也正在成为一种趋势,借助互联网的优势,可以足不出户的完成贷款申请的各项步骤,包括了解各类贷款的申请条件,准备申请材料,一直到...[详情]
我们知道无论从任何平台借款,都需要按时还清,而有时候我们想提前还款,那么使用你我贷借款怎么提前结清?...[详情]
对方在借条上写的是小名,要怎样才能证明自己是借钱人呢?近日,宁海法院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于某,30余岁,宁海人。一直在外地做生意,在当地有一些朋友,关系近了,称呼自然也亲昵了,大家都直呼其小名“小龙”。久而久之“小龙”就成了他的专属称谓,本名反而没什么人知道。郑某是于某在当地的一个好朋友,一年前,于某因急需资金周转,便向郑某借了三万元,还主动出具了借条。郑某考虑到俩人这么多年好友,对方借的数额也不大,于是爽快答应下来,借条也没仔细看。然而,令郑某没想到的是,于某在这张借条的“借款人”上写的是自己的小名“于小龙”,而且也没写上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等能证明身份的信息……双方约定...
10月24日,云溪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协助云溪区公安分局干警将网上通缉拒执罪嫌疑人张某押回岳阳。2014年9月,张某的丈夫为帮助女儿购买住房,向债权人郑某借款5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2014年9月10日至2014年12月9日。合同未约定利息,但约定逾期未还款,每逾期一天,按借款金额的千分之三标准向出借人支付逾期违约金。郑某按规定将500万元支付到张某女儿的银...[详情]
男子用女友的手机借款,又是花呗消费,又是借呗取现,产生的债务谁来承担?近日,海沧法院受理了一起情侣因手机借贷软件借款引发的纠纷。这起纠纷中,被告张某和原告小柔(化名)原本是男女朋友关系。两人同居生活期间,张某常用女友小柔的手机上网,通过花呗、借呗等借贷软件以小柔的名义借款,小柔毫无察觉。后来,张某与小柔分手,小柔才发现自己名下有大额借款。小柔向张某催讨,多次协商后,张某向小柔出...[详情]
今年4月,海沧司法所接到一起求助:40多岁的小燕(化名)将80万元借给闺蜜,一段时间后,闺蜜却不接电话甚至关机。...[详情]
孙某向同事郭某借款20万元。借款到期后,孙某以各种理由拒绝偿还,郭某遂将孙某夫妇诉至法院。在诉讼中,孙某离异,因其借贷发生在夫妻关系...[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