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 第二,《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必须是年满十八周岁,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而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第三,如果侵害他人姓名权,导致姓名拥有者受到了精神方面的损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主要是从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
第一,商标侵权行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商标专用权是一种民事权利,商标侵权行为也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因商标侵权行为的实施,影响了他人合法行使注册商标专用权,并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因此,按照《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侵权行为人应该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这些民事责任侵权人可以单独承担,也可以一并承担。 第二,商标侵权行为应承担的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详情]
网络侵权属于以下三种侵权行为; 一、网上侵犯著作权,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46条、第47条的规定,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擅自利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行为,即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网络著作权内容侵权一般可分为三类: 1、对其他网页内容完全复制; 2、虽对其他网页的内容稍加修改,但仍然严重损害被抄袭网站的良好形象; 3、侵权人通过技术手段偷取其他网站...[详情]
对于频频发生的网络侵权事件,大家知道网络侵权和传统侵权有什么不一样吗?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讲一讲网络侵权和传统侵权的区别。...[详情]
侵犯他人专利,肯定是为了非法获利,也就是利用专利产生进行生产以及销售,那么,购买专利侵权者的产品构成侵权吗?...[详情]
据检察日报22日报道,真人表情包滥用,将可能面临侵权和触犯法律的风险!真人表情包侵权 时有发生!2016年12月7日,因“艺龙旅行网”在微博中使用了“葛优躺”等葛优肖像图片,演员葛优将艺龙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侵犯肖像权的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40余万元。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受理了此案。之后,“艺龙旅行网”的微博刊发了道歉声明。 真人表情包真不能随心所欲地乱用,否则可能面临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触犯法律规定的风险。在网友看来,表情包的使用早已经不限定在官方提供的范围之内了。傅园慧的“洪荒之力”,尔康的招牌动作“伸手咆哮”……成为了社交...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杜鑫介绍,北京已有5家医疗机构开通了互联网诊疗服务。截至4月16日,一共为260多名参保人员提供互联网诊疗服务。记者了解到,5家医院分别是中日友好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宣武医院、北京燕化医院、北京长峰医院五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互联网诊疗服务,还有14家定点医疗机构正在进行信息系统改造和与医疗保险联通工作。对于一些互联网企业提供的健康咨询...[详情]
近年来,一大批影片版权方在全国范围内状告多所高校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包括北京、山东、河南、江苏、湖南、湖北等地的30多所高校都成被告...[详情]
宁波海关查获一起涉嫌侵犯世界杯商标专用权案件,查获出口侵权“RUSSIA2018”足球2000个。...[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