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坠楼事故出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学生自身的原因,也有学校安全设施不健全的原因,事故发生之后,学校和家长都应该冷静处理,一定要找相关部门进行鉴定,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划分责任,我这样才能够让学生滞留事件得到圆满的处理。 从学校角度来讲,在平时的教学生活中,一定要多让学生们了解学生意外伤害知识,让学生们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只有这样才能够降低或者制止学生坠楼事故发生,一旦出现学生跳楼事故,如果是因为学校方面的原因,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定要积极的做好补偿工作。 温馨提示:
①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②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③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④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详情]
学生课间玩耍受伤学校有责任吗?小编分析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学校、教师对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负有保护的职责,是来源于《...[详情]
从广义上讲,校园事故是指学生在校期间,由于某种偶然突发的因素而导致的人为伤害事件。那么,学校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呢?佰佰安全网和您一起来...[详情]
学生在课间休息时不慎在校内摔伤,学校是否应承担责任?近日,进贤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责任纠纷案,依法判决被告某学校赔偿原告医疗费、后续治疗费、鉴定费、交通费共计19495.85元。原告陈某系某学校8岁学生,2016年12月30日在课间休息时,不慎在操场花圃摔伤,诊断为“牙齿半脱位、牙釉质牙本质折裂、残根”,花费治疗费38491.7元。因商议赔偿未果,家长诉至法院,要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学生家长将学生委托学校进行教育,双方形成委托教育关系,保护未成年人学生的人身安全是委托教育合同的附随义务。学校未尽到法定义务,致使未成年学生在校内受到伤害,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
日前,泸西县委6个督查考评组分别对年初与县委、县政府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8个乡镇、24家部门和14家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消防安全、道路交通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考评暨第二季度安全生产督查;同时,对19家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单位进行了集中督查考评。通过检查考评和督查,为进一步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针对近期中央、省、州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汛工作视频会议及关于“8·1...[详情]
8月28日,扬州大桥东一商品房在建工地,施工人员用塔吊吊预制砖块时,其中一块预制砖从高空坠落,砸伤一名女工;8月30日,高邮一施工队开挖管道时,不慎将天然气管道挖破,导致气体泄漏,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这是上周最近发生的两起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尤其是重大安全事故案件严重危害该市公共安全,应引起高度重视。对此,扬州市检察院对外发布近五年来的重大安全事故情况报告及典型案例。据了解,2...[详情]
近年来,全国连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引起了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详情]
昆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据调查结论和相关法律,依法对企业责任者提起公诉,指控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