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加强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一)小学生由于年龄偏小,他们的安全意识普遍比较薄弱,自身安全意识不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对社会了解不够,小学生在校园内学习、生活、接触社会少,辨别是非能力差,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指示其犯罪。还有的小学生不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注意出行交通安全,存在侥幸心理,往往容易造成安全事故发生。所以我们应从学生的日常生活细节人手,在生活细节中挖掘安全教育的材料,我们要善于发现、挖掘,学生会很容易接受教育。比如:同学间相互推搡、相互追逐,上下楼梯跑和跳,玩尖锐的硬器,随意乱抛硬物等,是发生事故和伤害的根源,我们要做的就是防范于未然...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内教安函【2013】102号文件,即:内江市教育局关于转发中小学校岗位安全职责的通知精神,重龙镇中心学校在落实好安全常规工作外,还开拓创新,多渠道进行安全管理和安全考核,责任落实,人员到位,形成了“抓安全就是抓质量”,“谁在岗,谁负责”的“一岗双责”的良好格局。 一是召开安全稳定工作会。学校根据当前形势和上级专项活动要求,及时召开会议,组织学习相关精神和政策...[详情]
一、加强了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一)小学生由于年龄偏小,他们的安全意识普遍比较薄弱,自身安全意识不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对社会了解不够,小学生在校园内学习、生活、接触社会少,辨别是非能力差,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指示其犯罪。还有的小学生不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注意出行交通安全,存在侥幸心理,往往容易造成安全事故发生。所以我们应从学生的日常生活细节人手...[详情]
在学校一定要加强对学生进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上下楼梯靠右轻走,严禁在楼道、走廊里奔跑追逐,那么如何做好初中安全教育工作呢?下面跟着佰...[详情]
学校安全关系到师生生命安全,关系到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建国以来党和国家一贯的安全生产方针,也是学校正常工...[详情]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禁止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切实保障国家义务教育制度实施,纠正严重影响适龄儿童、少年成长发展的违法违规行为。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规定》的通知指出,近年来,一些社会培训机构擅自招收适龄儿童、少年,以“国学”“女德”教育等名义开展全日制教育、培训,替代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极个别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送子女去培训机构或在家学习,无正当理由未按法律规定保障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导致相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不能依法实现,妨碍了国家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严重影响适龄儿童、少年成长发展,危害国家和民族未来利益。《规定》要求...
郑州市教育局官方微博发布了《郑州外国语新枫杨学校关于学生坠楼事故的通告》。《通告》称河南学校栏杆断裂三名学生坠楼,6月20日21:14晚自习课间休息期间,郑州外国语新枫杨学校中教楼和行政办公楼三楼连廊处栏杆突然断裂,导致三名高一年级男生坠落到一楼。 河南学校栏杆断裂三名学生坠楼 已报案!《通告》内容如下:2018年6月20日21:14晚自习课间休息时,在郑州外国语新枫杨学校中教...[详情]
记者从省高院获悉,汉川人民法院对多次猥亵女生的小学教师汪某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禁止其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从事教育及相关工作。据悉,这是全省首例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作出的从业禁止判决,彰显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汪某系某小学教师,2015年至2017年3月间,利用其教师身份和教学活动,在教学场所多次猥亵女生。2017年5月15日,被害人家...[详情]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简称《办法》)。...[详情]
2015年6月26日,教育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学校做好暑期学生安全工作,要全力防灾减灾,积极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切实做好暑期留校和参...[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