佰佰安全网小编了解到,食品添加剂超标违法了《食品安全法》。 新食品安全法中的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
佰佰安全网小编了解到,生产三无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权责任法》。 下面我们来看看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对“三无产品”的处罚包括: 1、责令改正; 2、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 3、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有违法所得的)。要在此范围内规定处罚标...[详情]
据悉,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或罂粟粉,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关于“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 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的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13〕12号),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上述餐饮服务单位中,已有25家被移送公安机关进...[详情]
现在很多人都在疯传大多数饭店中的食物都含有罂粟。饭店食品中放罂粟壳会被判刑吗?可以登陆佰佰安全网查阅更多相关资讯。...[详情]
因违反船舶安全有关规定,造成翻船,致1人死亡1人失踪,不久前,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丁某某重大责任事故一案,依法认定被告人丁某某的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1月5日判决生效。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丁某某系安庆某港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该公司于2017年4月份,租赁“鄂黄冈拖某某号”轮从事托运业务。2017年10月15日,被告人丁某某因业务需要,需驾船出行托运。其违反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要求的规定(船舶配员不得低于4人,且需二类船长1人),只安排胡某、裴某某及自己3人上船(3人均无船长资质),并安排胡某驾船。同年10月16日6时左右,当船舶行驶至...
11月16日,有视频曝出安徽合肥杠岗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劣质调料包,据视频显示,该公司在餐饮料理包的生产中,存在“选择远低于市场价的便宜肉”、“使用冷冻快一年的排骨粒”、“冷库只能保证零下7、8度”、“牛肉里注射大豆蛋白”、“工人捡起掉在地上的肉片直接腌制”等情况。不仅如此,该视频拍客还称,这些速食包最大的销售渠道就是美团及饿了么等外卖平台。该视频被曝光后引发广泛关注,合肥市食品...[详情]
火爆的网络送餐平台,其实是包庇“虚拟饭店”、无证照饭店的“温床”。尽管本月初开始施行的新《食 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但记者近日调查发现,一些在沪从事经营活动的 第三方网络送餐平台对这一法律规定依旧置若罔闻,光鲜的各色外卖背后,蕴藏着极大的食品安全隐患。一家饭店竟有三名三址商务楼宇和学校,是网络送餐需...[详情]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故频繁发生,“三聚氰胺”、“苏丹红”、“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