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成年人要给孩子们树立榜样,引导孩子形成高品位的消费习惯。孩子天生爱模仿,幼儿时跟父母学,长大了跟老师学。因此,父母和老师一定要以身作则,时时关注身体健康,坚决抵制不健康食品的诱惑,决不能吃垃圾食品或者“三无”食品。教孩子懂得,购买食品时,不图便宜、贪省事。要合理消费,科学消费:注重食品卫生,买食品时应检查包装,看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标识。 再次,培养孩子健康的饮食观。成人要教育孩子做到:三餐吃饱,少吃零食;吃饭要餐餐净,不吃隔夜饭、不食上顿菜,严防细菌侵害。面对形形色色的食品,要有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防范不合格食物的侵害,坚决不食用过期的、坏包的、变质变味的...
一、专题目的: 通过开展以“ 珍爱生命, 安全第一”为主题的安全知识教育班会,增强班内学生的安全意识,能懂会用一些基本常用到的校内外的安全知识,达到积极预防危险的发生并提高学生基本自我保护的能力。 二、活动内容: 1、十多种常用安全标志的图片的巩固学习。 2、利用贴近学生校内生活安全方面的儿歌《安全歌》进行学习。 3、齐做安全知识的选择题。 三、活动准备: 1、...[详情]
学校要结合新学期工作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不断增强抗御火灾的能力和水平,全力维护校园消防安全形势稳定,那么安全教育...[详情]
逃避支付工人工资,包工头获刑受罚。近日,宁陕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包工头张强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2011年10月8日,张强与宁陕县某矿业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并招募工人进行施工作业。2013年1月5日张强与宁陕县鑫金矿业有限公司进行结算,扣除预支款项外,应付其招募的15名工人工资174930元。其后,张强在未支付工人工资的情况下逃匿。2015年6月16日,张强向公安局投案自首。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强在结算完工程款后,采取逃匿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鉴于被告人张强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依...
记者28日从云南省芒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该院依法起诉一起侮辱尸体案。据介绍,被告人杜某某系芒市某工地工头,其妻子被告人玛某某于2016年9月21日晚,在工地的地下室内发现工人从高空坠落地下室内已经死亡。两人私自邀约工地工人被告人貌觉某帮忙,用毛毯和编织袋包裹尸体后,驾驶电动车将尸体运到芒市至象达公路5.5公里处路边,随意将尸体抛弃。芒市人民检察院于2017年3月以侮辱尸体罪依...[详情]
2月13日,阜阳一工地内,多名工人坐在售楼部楼顶边缘讨薪,前一天他们就以此种方式讨薪。消防员和民警赶到楼顶劝说,工人终同意协商。据了解,公司已打钱给包工头,没想包工头没分发,企业正积极协调包工头彻底解决拖欠工资问题。财产纠纷是民事诉讼中最为常见的一种类型,怎样才能避免财产纠纷?佰佰安全网提醒您,要不避免日后不产生财产纠纷问题,最好就事先订立好双方或者多方之间意思真实、合法有效...[详情]
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支付,还逃至外地藏匿。...[详情]
公共安全连着千家万户,确保公共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维护公共安全,必须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入手,加快健全...[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