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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一市民在火锅菜品中发现蛆 律师称可要求10倍赔偿

2015-03-25 0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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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3月23日晚9点过,市民杨小姐在宜宾城区滨江路民生九里香火锅城和同学聚餐时发现菜里有蛆,记者接到市民投诉后来到现场时,杨小姐一行正和火锅城负责人争论不休,并已对蛆虫进行了拍照和手机视频摄录。3月24日,杨女士等人向翠屏区药品与食品监督管理局举报食品问题,执法人员表示,将对火锅城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杨小姐一行与火锅城双方的纠纷进行调解。

现在很多朋友喜欢在外面聚餐,再加上工作繁忙,在外就餐就会更加频繁。3月23日晚上,宜宾市民杨小姐在宜宾城区滨江路民生九里香火锅城和同学聚餐,烫菜时却遇上一件让他们恶心的事情,刚放入火锅的菜上竟有一条蠕动的蛆。随后,店家提出火锅消费打折优惠,而杨小姐一行认为店家态度不好无法接受,双方争执不下。

3月24日,杨女士等人向翠屏区药品与食品监督管理局举报食品问题,执法人员表示,将对火锅城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杨小姐一行与火锅城双方的纠纷进行调解。

菜里有蛆引纠纷

3月23日晚9点过,市民杨小姐在宜宾城区滨江路民生九里香火锅城和同学聚餐时发现菜里有蛆,记者接到市民投诉后来到现场时,杨小姐一行正和火锅城负责人争论不休,并已对蛆虫进行了拍照和手机视频摄录。杨小姐告诉记者,在煮菜时,突然发现锅里的千张上有一条肥大的、正在蠕动的蛆虫。“当时差点就吐了。”杨小姐说这让他们感到很恶心。

杨小姐一行称,餐馆工作人员过来发现蛆虫后表示“不好意思”,提出消费可以打7折,但态度非常不好,还称杨小姐一行可以去医院检查身体,如果没有检查出问题要自己承担检查费用。

现场,火锅城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蛆虫可能随着千张(一种豆制食品)一起下锅的,而千张这种食品很容易长蛆,极有可能是进货之前就有。至于对待顾客的态度,该负责人称,起初与顾客交谈的火锅城工作人员知识水平不高,可能与顾客交谈时言语不太恰当。

部门介入调查

当晚,杨小姐一行没有结账就带着怨气和朋友离开了火锅店,并表示次日再来和店方深入交换意见。火锅城则计算出杨小姐一行共消费了310多元,为避免杨小姐等人逃费,火锅城工作人员用手机拍下了其中一人的身份证。

“其实我们并没有过高的要求,看到这样不卫生的食品差点吃进嘴里,大家心情都很差,火锅城的工作人员不仅不说对不起,还用嘲讽的语气和我们说话,所以我们觉得不能放任,应该把情况告诉相关部门。”杨小姐说,他们当中,还有一位大着肚子的孕妇,本来开开心心聚餐,结果都弄了一肚子气。

24日上午,杨小姐一行就火锅城可能存在食品污染问题向翠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执法大队进行了举报。

24日下午,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已对此事展开调查,“关于对这件事情的处理,我们要进入程序,通过调查取证最后再确定处理结果。此外,还要对市民与火锅城双方就菜中有蛆一事进行调解。”执法人员称,大概一两天后就有结果。并提醒市民,如遭遇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12345(市民热线)、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和举报。

律师谈餐饮维权 可要求10倍赔偿

市民到餐饮店吃到不卫生食品,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四川富绅律师事务所律师蒋佳礼。

蒋佳礼认为:在本起餐饮纠纷中,由于顾客采取了拍照、摄录视频等方式让相关证据得以保留,另外,火锅城对顾客在就餐过程中发现蛆虫这一事实亦没有否认,据此可以证实火锅城可能存在食品污染问题。对于食品安全的投诉,应由药品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在调查取证完成后,如有食品污染的事实存在,火锅城很可能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蒋佳礼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10倍的赔偿金。”顾客可向商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顾客和商家之间属于民事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责任编辑:胡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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