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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纠纷维权,警惕两类虚假

2015-03-06 18: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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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在房产市场上,由于二手房的性质与中介参与不规范等问题,二手房交易存在着诸多隐患,相关买卖纠纷亦是频频出现,为此关于二手房买卖维权问题小编筛选了三个典型案例,并对此进行解读,以为大家在租买二手房过程进行提供相关经验借鉴!

在房产市场上,由于二手房的性质与中介参与不规范等问题,二手房交易存在着诸多隐患,相关买卖纠纷亦是频频出现,为此关于二手房买卖维权问题小编筛选了三个典型案例,并对此进行解读,以为大家在租买二手房过程进行提供相关经验借鉴!

二手房产纠纷案例一、警惕包过户

高先生在报纸上看到一则45万包过户的房源广告,高先生估算这处不满5年的次新房的税费等成本应达五六万,确实觉得该价位很实惠,便很快与中介公司签订了购房居间合同。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高先生了解到该房产系某单位集资建房,产权证尚在办理中,交易时过户是通过内部改档完成,相关费用仅两万余元。他要求中介方退还多收的费用,中介却指出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包过户,拒不承担退费要求。

佰佰支招:所谓知己知彼,对于购房大事,消费者更要慎重对待。“包过户”是中介公司猫腻最多的地方。因而在选择购房时首先应事先了解清楚房屋的性质,并且切记要同业主见面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避免中介公司从中通过文字游戏获取差价。

二手房产纠纷案例二、质量问题可索赔

张女士去年年初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处位于顶层的二手房。在购房过程中,张女士对房屋的水、暖、电等问题都进行了仔细的查验。由于冬季没有下雨,张女士只是口头向卖方询问了漏雨的问题,卖方表示该房从不漏雨,随后张女士付清了全部款项。然而入住后发现,即使只下了小雨,卧室和卫生间的墙角也有渗水的现象,但此时距离房屋过户已有5个月的时间。张女士要求原房主赔偿损失或退房,而卖方表示房屋过户后自己已经和房屋脱离关系,需张女士风险自担。

佰佰支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买卖合同中的商品出卖人应对其出卖物品的质量承担保证责任。对于买房前原房主已经知情并恶意隐瞒的情况,虽然时间过去较长,但是张女士还是可以要求补偿;如果房龄较新,处于开发商的保质期内,张女士还可以以房屋所有人的身份,向开发商主张保修责任或赔偿责任。

二手房产纠纷案例三、阴阳合同要不得

春节前,王女士看中一套面积约120平方米的三室户型,售价110万元,房龄不足5年。为了尽快达成交易,卖家建议采用阴阳合同的方式,将递件过户合同中的房款降为85万元,从而减轻王女士成本。在办理过户手续时,由于成交价过低,房管部门仍按评估价110万元依法征收税费。这样一来,需支付税费总额比王女士的预期多2万多元。王女士提出多出部分由卖家承担,而卖家则表示合同约定由买家承担,如果买家反悔,还需要扣除定金作为补偿。

专家支招:要知道房地产交易中心都有专门的房屋评估价计算方法,妄图通过报低成交价来少缴税是行不通的。对于阴阳合同存在刻意虚假的问题对买卖双方都有风险,建议双方在房款的协商方面多进行沟通和让步,不要太过计较交易成本,切莫因小失大。

挑选二手房源,警惕两类虚假

现今二手房交易中的虚假房源已经成为了所谓的行业潜规则。据介绍,在当前市场中房源分两类虚假:

一、价格虚假

充分利用消费者买高不买低的心理,这其中包括低价诱惑以及高价调整。

二、房源虚假

为了造势搞噱头,不少业者为了吸引客户上门,凭捏造虚假房源信息扩散信息,这种做法不仅造成购房人浪费时间,也容易造成购房人对价格产生误判,甚至托高房价。

在此,对于鱼龙混杂的二手房问题,明确相关合同内容是十分必要的。如果自己不了解可以邀请专业人士进行指导,不免不必要的纠纷。


责任编辑:黄淑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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