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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一幼儿园老师体罚幼儿 多次要整改未果

2017-08-13 12:10:20 来源:岳塘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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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8月11日,岳塘区联合调委会驻下摄司派出所人民调解室成功调解一起幼儿园生活老师体罚小朋友的纠纷。

原标题:岳塘区联合调委会调解一起幼儿园体罚幼儿纠纷

8月11日,岳塘区联合调委会驻下摄司派出所人民调解室成功调解一起幼儿园生活老师体罚小朋友的纠纷。

2017年8月7日上午11点,在某幼儿园就读的6岁小朋友小明(化名)与同班另一小朋友闹意见打起架来,互相咬伤了对方的手,生活老师看到后立即分开两人,分别带两人处理伤口。因为小明平时比较调皮,生活老师认为又是小明生事,在询问情况的过程中打了几下小明的脸。幼儿园通知小明妈妈来园后,小明跟妈妈说老师打了他10个耳光,小明妈妈报警。

驻所调解员王文志受理了这起纠纷后,通过询问当事人和当时在场的其它小朋友,了解了事情的具体经过。调解员与小明妈妈沟通时,小明妈妈提起以前与幼儿园发生过几次类似纠纷,每次园方都承诺整改,让家长放心满意,小明妈妈才没有追究园方责任,但都保留下了证据。这次自己的小孩被其它小朋友咬伤,还被老师打了,幼儿身心受到伤害,作为家长感到非常气愤,一定要追究园方责任,要求园方赔偿五万,并且做好了到法院起诉的准备。调解员与园方沟通,指出幼儿园在管理方面确实存在问题,应该引起重视,发生了事情应该正确面对、妥善解决,这样给小朋友和家长一个交代,也避免对幼儿园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通过几次调解做双方工作,园方认识到了自身问题,愿意作出相应补偿,小明妈妈也做出让步。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园方向小明及家长道歉,退还小明本学期学费。

佰佰安全网提醒:老师与学生之间应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在校内进行教育时,应采用正确的方式方法对学生进行教育,体罚或者打骂学生这样的做法,不仅不能起到教育学生的作用,反而会增长他们叛逆心理,或对其人格心理造成伤害,适得其反。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孟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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