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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害了!群租楼发生火灾 房东被拘!

2017-06-06 12:10:26 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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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6月2日,位于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港门村一路一巷蓝海公寓发生火灾,房东因过失引起火灾,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

6月2日,位于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港门村一路一巷蓝海公寓发生火灾,房东因过失引起火灾,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

6月2日7时20分,三亚市公安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位于三亚市吉阳区港门村一路一巷蓝海公寓3期1楼电动车着火并且有大量人员被困,情况万分紧急,接到报警后,指挥中心立即调派河西、鹿回头、南边海,特勤四个中队。13辆消防车、42名消防官兵赴现场处置。

火灾扑救完成后,吉阳区消防大队随即对火灾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取证,经查明,蓝海公寓房东邹某因管理不善、电线乱搭、电动车胡乱搭线导致电动车充电引起火灾,由于该群租楼未配备灭火器材,电动车集中充电点未设置智能充电系统,充电线路也未设置漏电保护开关,电动车集中充电点与疏散通道未设置物理分隔,导致电动车着火后,火势迅速蔓延,烧毁8辆电动车及部分杂物,过火面积约6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3万元,由于消防官兵疏散及时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此次火灾成功搜救疏散被困人员72人。

经过对责任人邹某进行询问,其对过失引起火灾事实如实陈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邹某的过失引起火灾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的处罚。邹某因过失引发火灾,同时更重要的是使整栋楼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他的这种过失导致火灾的行为已经侵犯到了公共安全。

佰佰安全网提醒:电动车引起火灾一般都是因为电路老化、短路,还有部分是质量低劣的电池引起的。市民首先不要贪图便宜而去购买质量低劣的电池;其次,一定要安全充电,严禁在室内充电,应选择室外充电,电动车不应长时间在无人看守的地方进行充电,连续充电时间不应超过10小时,并且,电动车充电时旁边不要堆放可燃、易燃物。 想了解更多居家安全隐患,尽在佰佰安全网。


责任编辑:黄淑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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