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网传的“云南出现自带摄像机故意挑衅导游的游客”事件,2月27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政府新闻办工作人员回复。
针对网传的“云南出现自带摄像机故意挑衅导游的游客”事件,2月27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政府新闻办工作人员告诉,实为两名游客不满进店购物的旅游行程安排,引发言语冲突,两游客写道歉信致歉。同时,西双版纳州旅游执法部门正在对涉事旅游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从业资质进行调查。
2月27日上午,云南网友发布消息称,一对夫妻游客在云南互相配合主动激怒导游,并对导游进行语言和肢体上的攻击。最后两名游客为自己的挑衅行为写下道歉书。
据该博主配发的一封道歉书显示,两名自称从天津到云南旅游的游客表示对导游说话有些重,并为当天的挑衅行为真诚对导游道歉。道歉书的落款时间为2月23日。
2月27日晚,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政府新闻办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经查,游客樊某某、李某某于2月报名参团到西双版纳旅游,2月23日23时许,樊某某、李某某对第二天行程中进店购物的安排表示不满,与旅游公司工作人员曾某某发生言语冲突,并使用摄像设备对曾某某拍摄,曾某某遂向公安机关报警。
接警后,景洪市公安局北路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调解处理,随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樊某某、李某某向曾某某道歉,并书写道歉信。之后旅游公司负责人柴某某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发布该事件信息,后流传至网络。
通报称,目前,双方言语冲突的调处已结束,该州旅游执法部门正在对涉事旅游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从业资质进行调查。
佰佰安全网提醒:旅游者谨慎购买旅游产品,慎防陷入低价陷阱。合法权益被侵犯时要及时向旅行社及相关部门投诉反映。面对取证较难的交易环境,应及时录音、录像,为之后的维权留存固定证据。更多消费维权知识尽在本安全网安全常识栏目!
责任编辑:胡玲玲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