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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富二代”朋友骗走20万

2018-11-23 11:51:17 来源: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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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谎称自己是“富二代”,买房有“内部关系”,骗取朋友20万元。

谎称自己是“富二代”,买房有“内部关系”,骗取朋友20万元。目前这位虚构自己“家庭背景”的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并经检察院批准逮捕。11月22日,经公安机关追缴,近20万元的人民币已现场返还给受害人。

据蜀山刑警大队陶警官介绍,被害人高某是银行工作人员,今年6月份前后,和犯罪嫌疑人张某在她所在的银行办理业务时结识。交往过程中,张某虚构了自己的家庭背景,谎称自己的父亲是北京一家公司的负责人,对此高某深信不疑。

后来,高某想在合肥市蜀山区某广场认购房产。张某得知后,想到自己购买的二手房装修急需用钱,便产生了对高某实施诈骗的心理。他主动向高某表示,自己工作的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与该广场项目有合作关系,可以帮忙申购,但此时的张某其实已从该公司离职。

高某信以为真,看过房子后,在合肥市蜀山区华润万象城将七万元定金分两次汇入张某名下。然而收到定金后张某并没有用于帮忙申购房产,而是将其中的五万元借给了其朋友周某,剩余的两万元用于自己房屋装修。后来高某反悔想拿回自己的定金,张某便编造种种理由拖延时间。

此外,张某还以买房子需要付尾款的理由,从高某处借款十万元,并谎称自己房产需要过户,从高处骗走一张中国银行卡用于自己消费,在合肥市蜀山区多次刷卡套现、消费,累计金额27297元。

此后高某多次催要欠款,张某便花800元伪造了一张二十万的中国工商银行电子回单,并将回单发给高某,谎称钱已支付。高某发觉被骗后,多次联系张某,张某一直不予理睬。9月2日,高某报案,9月3日张某被蜀山公安抓获。

蜀山警方表示,犯罪嫌疑人张某虚构家庭背景,一步步获取被害人的信任,得知高想申购房产后便产生了实施诈骗的念头,采取多种手段骗取受害人钱财,并伪造相关凭证,主观上非法占有故意明显,涉嫌诈骗罪。

目前高某已被刑事拘留并经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还在进一步追查中。11月22日,经公安机关追缴,近20万元的人民币已现场返还给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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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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