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化工商局城西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规定,成功调解一起食品消费申诉,消费者获得了食品售价十倍的赔偿。兴化工商局城西分局接到泰州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网络平台转来的申诉:消费者刘某于3天前,在市区某超市花费32元购买了一盒肉制品,食用后发现肉制品有异味,已变质,请工商维权解决。
我们在超市购物的时候,有时会买到一些过期或变质的食品,怎么办呢?下面有一个案例,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近日,兴化工商局城西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规定,成功调解一起食品消费申诉,消费者获得了食品售价十倍的赔偿。兴化工商局城西分局接到泰州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网络平台转来的申诉:消费者刘某于3天前,在市区某超市花费32元购买了一盒肉制品,食用后发现肉制品有异味,已变质,请工商维权解决。因涉及食品安全,工商执法人员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消费者联系,详细了解事件过程和目前身体状况,同时赶往超市对在所售的该批次食品进行了清查和取样,并通知超市及时下架、暂停销售。执法人员在调查中发现该食品确有异味,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组织消费者、超市负责人和厂方代表进行三方调解。经调解,最终达成协议:厂方支付给消费者十倍货款的赔偿金3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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