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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驾汽车被交警查处 罚款五千

2018-07-17 13:10:44 来源: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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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一辆悬挂外地号牌车辆见到交警查酒驾变得“踟蹰不前”,原来该驾驶员前一晚喝醉了酒,随后更是拿不出证件,经查,他驾驶的车辆为营运车辆,最终这位驾驶人被秦皇岛交警处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几日前10时许,一辆悬挂外地号牌车辆见到交警查酒驾变得“踟蹰不前”,原来该驾驶员前一晚喝醉了酒,随后更是拿不出证件,经查,他驾驶的车辆为营运车辆,最终这位驾驶人被秦皇岛交警处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旅游旺季已经到来,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管理,有效预防交通事故发生,按照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统一工作部署,秦皇岛市交警二大队全警动员,扎实开展酒驾、醉驾、毒驾集中整治统一行动,而行动的时间也不仅仅局限于用餐高峰之后。

最近的一次统一行动时间为10时左右,秦皇岛交警二大队一中队民警在秦皇东大街与富新路交叉口开展酒驾、醉驾、毒驾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在对车辆进行检查时,一辆由西向东方向行驶的车牌号为京B×××78的黑色大众牌轿车,在距离民警检查30米处突然停车,继而走走停停,民警见状立刻将其拦停并示意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当驾驶员打开车门的一瞬间,一股酒味扑鼻而来,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但其支吾以对,半天拿不出证件。这时,民警在对车辆进行检查时,在其前挡风玻璃上发现贴有北京市营运证检车标志,疑似营运车辆。随后,民警将驾驶员带回大队做身份核查。

经查,驾驶员杜某,北京人。该车为北京市某出租汽车公司所有,使用性质为出租客运。随后,民警对杜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数值为3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当民警询问其酒驾的原因时,他懊悔地说:“本来公司派我陪客户来秦皇岛玩,因为生意谈成了,大家高兴,昨天晚上就喝多了,谁承想今天还能测出酒啊。”

随后,交警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杜某处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生活中交通事故频频发生,而司机朋友们往往不会在意,反而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在此,佰佰安全网小编提醒您,日常多掌握一些交通安全知识,那么安全就会多一点。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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