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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钉子户” 男子半年内酒驾三次

2018-07-17 10:29:52 来源: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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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四川省乐山市井研交警查获了一名酒驾“钉子户”,半年时间里他三次酒后驾驶摩托车被查获。

7月13日,四川省乐山市井研交警查获了一名酒驾“钉子户”,半年时间里他三次酒后驾驶摩托车被查获。

当日中午1点30分许,井研县交警大队特勤中队民警正在该县霁虹桥附近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这时,一男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川L669XX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驶了过来,经过民警身边时,民警闻到其身上有明显的酒味,立即上前将其拦下。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男子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9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让民警哭笑不得的是,该男子对民警来说已是一张老面孔,这竟是他半年来第三次因为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而且都是在霁虹桥这个位置,“多远我就把你认出来了!”

原来,该男子名叫卫某某,今年44岁,井研县门坎乡人。2018年1月19日,卫某某第一次因酒驾被民警查获,受到罚款1900元、驾驶证暂扣六个月的行政处罚;2018年4月11日,卫某某第二次因酒驾、驾驶证暂扣期间驾车又被民警查获,受到罚款1900元、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这次,卫某某将因半年内连续三次酒驾,将面临罚款2900元,行政拘留20天的严厉处罚。

佰佰安全网提醒机动车驾驶员,酒驾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一直以来,交警部门不断加大对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密集开展查处行动,一经查获,严格依法予以处罚。望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摒弃交通陋习,切实做到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不做喝酒人开的车,不劝开车的人喝酒,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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