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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司机拒绝交警检查 竟然还将其打伤

2018-07-13 09:30:55 来源:延边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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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出租车司机刘某某为逃避检查,将一名正在延吉市长白山西路执勤的该局交警大队辅警拖拽倒地,导致该辅警腿部、手部擦伤。

延吉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维护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加大对侵害民警执法权益案件的督促查处力度,对辱警袭警行为“零容忍”。今年以来,已受理相关维权案件39起、刑拘19人。

4月11日17时许,出租车司机刘某某为逃避检查,将一名正在延吉市长白山西路执勤的该局交警大队辅警拖拽倒地,导致该辅警腿部、手部擦伤。刘某某的行为构成涉嫌妨害公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被刑事拘留。5月24日17时许,在进学街道旧货市场南门外的十字路口处,有违法犯罪嫌疑的郑某某在被进学派出所传唤的过程中,以辱骂和脚踢的方式妨害民警正常执法。经延吉市医院诊断,处警民警和辅警有不同程度损伤。犯罪嫌疑人郑某某的行为构成涉嫌妨害公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郑某某被刑事拘留。

据统计,2018年以来,该局已受理相关维权案件39起,其中,立行政案件11起,立刑事案件14起;刑事拘留13人,行政拘留19人,取保2人;维权委安抚慰问民警48人次。

该局政工监督室副主任李林表示,维护民警权益是维护法律尊严的必要措施,是维护公安机关形象的重要支撑,也是落实爱警惠警政策的重要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民警等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为维护民警的执法权益,该局早在2016年就出台了《延吉市公安局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工作暂行规定》,建立了维权组织机构,要求对被侵害的民警要第一时间维权、第一时间慰问、第一时间发声。同时,该局还与律师协作,为民警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成立了警察协会,加强了对民警的抚恤和保障。

佰佰安全网提醒广大群众:警察执法优先,公民存疑后置。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任何无理取闹、恶意阻挠甚至以暴力方法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都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希望每个人都能够对法律心存敬畏、对执法者心存敬畏,尊重法律。


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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