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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组织网络赌球 一个月吸纳赌资17万元

2018-07-12 14:21:09 来源:余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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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市公安局凤山派出所接连破获了两起网络赌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和黄某。这两人利用境外赌博网站进行赌球,一个月内涉案金额达17余万元。目前,张某、黄某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刑拘。

4年一届的俄罗斯世界杯足球赛是广大足球迷的狂欢盛宴,但也有一些不法分子借机聚赌敛财。近日,市公安局凤山派出所接连破获了两起网络赌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和黄某。这两人利用境外赌博网站进行赌球,一个月内涉案金额达17余万元。目前,张某、黄某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刑拘。

张某今年32岁、河姆渡镇人。黄某今年31岁,梨洲街道人,两人是朋友关系。

今年6月上旬,世界杯开始。张某是个足球迷,每次遇到大型足球赛事,都会和朋友熬夜看球。张某家境不错,是一名“富二代”。张某并不缺钱,但为了寻求刺激,他想到了赌球,并认识了一个澳门的朋友,叫“阿才”(身份不详,在逃),“阿才”做的就是网络赌球“生意”。

经“阿才”牵线,张某玩起了网络赌球。他从“阿才”处拿到了“皇冠网”等境外赌博网站的账号,该账号下能够新建账号给下级代理人或赌客使用。

一开始,张某只是自己在家玩玩,后来吸引了朋友钱某、汪某和虞某(均另案处理),加入到了网络赌球的活动中。每次球赛开始前,赌客先报出各自的竞猜比分,并在网站里下注。赌注从几百元到几万元不等。之后,这些赌资统一通过张某的代理账号进行“开盘”。每吸引一个赌客投注,张某可以从中获得下注金额的1.2%作为返利。球赛结束后,所有参赌者根据比分结果和赔率,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结算。

近一个月来,张某共吸引10余人参与网络赌球,共吸纳赌资17余万元,从中获利4000余元。

审讯时,张某交代,除了发展下线吸纳赌客抽头赢利外,自己也参与了赌球,几乎每期都投注,少则五六千元,多则三四万元。因境外网站信号不稳定,张某有时会找朋友黄某,在黄某的境外网站代理账号内投注。

7月3日晚上7点半,根据线索,凤山派出所民警在舜大财富广场一餐馆门口,将张某抓获。同一天晚上10点40分左右,凤山派出所民警又将黄某抓获。

俗话说“十赌九输”。参与网络赌球的10余名赌客中很少有赢钱的。其中一名赌客在张某的代理账号上投注了10余万元,最后输了2万余元。

据悉,赌球网站为了获取最大盈利,往往会按照对“庄家”有利的原则,通过专门软件对赔率进行随时调整,因此一般赌客根本玩不过“庄家”。

佰佰安全网提醒广大球迷,除了正规发行的足球彩票外,网络上所谓的“赌球”都是不合法的,这些非法的赌球平台存在暗箱操作,赌客往往十赌九输。因此,市民一定要理性看球,千万不能触碰网络赌球。


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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