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警方依法处置了一起酒后滋事妨害公务案,对涉案的左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9日处罚;对涉案的张某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6月25日,行唐警方依法处置了一起酒后滋事妨害公务案,对涉案的左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9日处罚;对涉案的张某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张某现年29岁,左某现年30岁,二人均系行唐县城西某村人。6月24日傍晚,张某和左某报警称:其朋友左某某在行唐县城某歌厅被人打伤。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其间,张某多次拨打110报警电话对接警人员进行辱骂、恐吓。
民警赶到现场了解情况时,张某和左某二人无理取闹,拒不配合,还大声呼喊“警察打人了”,试图制造影响。民警将二人传唤到城区分局后,张某在院内撒泼耍赖躺地不起。民警对其进行劝说过程中,张某猛然抬脚将民警踹倒在地,致使民警左臂肘部、右脚踝部受伤。后民警合力依法将张某控制。
经查,张某所报警情为假警。经相关部门酒精检测,左某和张某均属醉酒状态。
在依法查明事实后,行唐警方依法依规对寻衅滋事的行为人左某处以行政拘留9日处罚;对涉嫌妨害公务罪的犯罪嫌疑人张某,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酒醒之后的张某和左某,对自己的莽撞和愚蠢行为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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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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