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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5旬男子喝酒后猥亵小学生

2018-07-08 09:37:46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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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借酒壮胆的事情屡见不鲜,但绍兴嵊州这位男子借酒壮的却是“色胆”,日前,高某因其猥亵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1日的处罚。

绍兴5旬男子喝酒后猥亵小学生

借酒壮胆的事情屡见不鲜,但绍兴嵊州这位男子借酒壮的却是“色胆”,日前,高某因其猥亵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1日的处罚。

原来上月末的一天,嵊州市甘霖镇的小学生赵小柔(化名)和同学一起放学回家,经过一条小巷时,小柔突然感觉被人摸了屁股。她回头一看,男子马上就跑开了。气愤不已的小柔立即追了上去,并拿起手里的零食砸向男子,可惜年纪小,还是被他跑掉了。

回到家后,她将此事告诉了家长。当晚,在其母亲的陪同下,小柔到甘霖派出所报案,小柔告诉民警,这个陌生男子一直尾随着她,等到了人少的地方才下手。

经过调查,民警很快锁定了违法嫌疑人高某,并查到他有一辆用于运输的货车,随后,民警在高某工作的地方将其抓获。

绍兴5旬男子喝酒后猥亵小学生

一番盘问后,高某就交代了事情经过:高某今年51岁,和老婆一起在甘霖搞运输,当天下午,高某本来打算到街上买支笔,转悠的时候看到一高一矮两个女孩子并排走着,当天下着雨,天色灰蒙蒙的,路上人也比较少。高某喝了点小酒,见到赵小柔便起了色心。“我就想寻求点刺激,”高某供述说。

最终,高某为自己的失智行为付上了沉重代价。警方提醒:女子在遇到此类猥亵事件时,应第一时间报警,如果周围环境不利应立即离开现场,不宜因一时气愤冲动上前追打,以避免违法行为人做出过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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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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