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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微信群传播谣言 被警方抓获

2018-07-07 14:47:15 来源:湖南网警巡查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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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邵阳市新邵县公安局迎光派出所对散布“恐怖分子袭击雪峰山隧道”不实信息者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2018年7月5日,邵阳市新邵县公安局迎光派出所对散布“恐怖分子袭击雪峰山隧道”不实信息者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2018年7月2日晚9点,一网民赵某在微信群里发表“据悉,恐怖分子今天袭击雪峰山隧道,说明对共党不满的大有人在。”的不实言论,造成恐慌。

经新邵公安局迎光派出所民警调查,确定赵某是由于在工地做工,工地上工友闲谈雪峰山隧道发生交通事故引发火灾事件,有工友提出该事件是恐怖袭击,该网民刚好在微信群里聊天,随手将工友的推测发到了群里,随即发觉不妥,及时撤回信息。

7月5日,赵某主动到派出所自首,经公安民警教育,赵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懊悔。

散布“恐怖分子袭击雪峰山隧道”不实信息者已被公安机关处罚散布“恐怖分子袭击雪峰山隧道”不实信息者已被公安机关处罚

鉴于赵某认罪态度好、及时撤回消息消除影响,新邵县公安局依法对其从轻处理,处以罚款500元。

散布“恐怖分子袭击雪峰山隧道”不实信息者已被公安机关处罚散布“恐怖分子袭击雪峰山隧道”不实信息者已被公安机关处罚

佰佰安全网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佰佰安全网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千万不要信谣传谣,更加不要随意造谣。对于随意造谣传谣引起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会根据相关法律对违法人员进行处理。共建和谐社会需要大家的支持与努力!


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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