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新邵县公安局迎光派出所对散布“恐怖分子袭击雪峰山隧道”不实信息者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2018年7月5日,邵阳市新邵县公安局迎光派出所对散布“恐怖分子袭击雪峰山隧道”不实信息者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2018年7月2日晚9点,一网民赵某在微信群里发表“据悉,恐怖分子今天袭击雪峰山隧道,说明对共党不满的大有人在。”的不实言论,造成恐慌。
经新邵公安局迎光派出所民警调查,确定赵某是由于在工地做工,工地上工友闲谈雪峰山隧道发生交通事故引发火灾事件,有工友提出该事件是恐怖袭击,该网民刚好在微信群里聊天,随手将工友的推测发到了群里,随即发觉不妥,及时撤回信息。
7月5日,赵某主动到派出所自首,经公安民警教育,赵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懊悔。
散布“恐怖分子袭击雪峰山隧道”不实信息者已被公安机关处罚
鉴于赵某认罪态度好、及时撤回消息消除影响,新邵县公安局依法对其从轻处理,处以罚款500元。
散布“恐怖分子袭击雪峰山隧道”不实信息者已被公安机关处罚
佰佰安全网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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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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