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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贷款偷偷伪造离婚证 被判五个月

2018-07-04 13:11:28 来源:温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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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丈夫黄某为了办理购车按揭手续,竟偷偷伪造离婚证。

丈夫黄某为了办理购车按揭手续,竟偷偷伪造离婚证。近日,温州苍南法院审理一起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案件,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的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最终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黄某是平阳人,郭某是洞头人,二人于2012年在某婚恋网站相识,半年后便办理了结婚手续。婚后,黄某以资金需要、开淘宝店等各种理由屡次向郭某及郭某的朋友借款,二人多次因为金钱纠纷发生争吵。2016年11月份,黄某想要购买车辆,由于两人尚在婚姻存续期间,需要郭某在办理按揭手续的文件上签字。郭某认为黄某到处挥霍,拒绝签字。为了绕过妻子,黄某来到购车地苍南,找到某处电线杆制作假证的广告,拨通了小广告上的电话,委托他人伪造了一本离婚证和一份离婚协议。随后,黄某带着假证、假文件前往苍南某车行办理了按揭手续,购买了车辆。2016年年底,郭某在黄某的包里发现了该伪造的离婚证,曾质问黄某为何持有假证,黄某抢回假证后别而不谈。2017年,郭某再在黄某车上发现这本假证,郭某怀疑其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诈骗行为,故向公安机关报案。

佰佰安全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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