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上午,记者从湖州公安交警处了解到,上周在湖城马路上行驶的卡丁车有了最新的处罚结果:驾驶员费某因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车辆,罚款200元,记12分,车辆予以暂扣。
7月2日上午,记者从湖州公安交警处了解到,上周在湖城马路上行驶的卡丁车有了最新的处罚结果:驾驶员费某因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车辆,罚款200元,记12分,车辆予以暂扣。
6月28日17时50分,湖州公安交警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湖城的学士路发现一辆卡丁车在道路上行驶。随后有网友将画面上传至网络,迅速引发关注,有人调侃:“跑跑卡丁车现实版!有人丢香蕉会不会滑走?”
这原本只是在游乐园内出现的卡丁车,怎么就在马路上开起来了呢?
记者从视频中看到,行驶在马路上的橙色卡丁车,一会儿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一会儿又蹿到了非机动车道上,跟在电动自行车后面,见缝插针地行驶着。这一路招摇过市着实惹眼,不少经过的驾驶员和行人感到惊讶。
在接到举报后,湖州公安交警直属二大队龙泉中队民警立展开了调查。民警对爆料人提供的视频进行分析后,基本确定了违法时间及路段。当天18时50分,交警在学士路周边的某小区地下停车场找到了这辆卡丁车,并联系驾驶员费某到现场处理。
经费某交代,车辆是他同事从网上购买后放在厂房内部行驶的。事发当日,费某觉得市区道路比较宽,驾驶卡丁车回家应该问题不大,便向同事借了来,没想到第一次上路后就被交警查获。
“这种车是不允许在马路上行驶的,你之前开在马路上穿来穿去的,多危险。”湖州公安交警直属二大队副大队长兼龙泉中队中队长包毅强在现场对费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因为你这个卡丁车紧贴地面,大车不易发现,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民警的批评教育让费某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他表示以后不会了:“其实第一次在路上行驶,我也挺害怕的。”
据悉,根据相关法规,没有取得牌照的车辆是严禁上路行驶的,卡丁车不属于挂牌范围,所以绝对不允许在道路上行驶。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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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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