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26日,歙县森林公安局杞梓里森林派出所民警依法将盗窃他人映山红的两男子送至歙县拘留所执行拘留。
6日26日,歙县森林公安局杞梓里森林派出所民警依法将盗窃他人映山红的两男子送至歙县拘留所执行拘留。
4月19日21时30分,杞梓里森林派出所接110指令称,歙县北岸镇的焦某报警反映其种植在霞坑镇鸿飞村路口的映山红盆景被人偷了。该所民警迅速调查取证,查实为鸿飞村冯某伟所为。经查,4月18日晚,冯某伟驾着三轮电动车前往焦某经营管理的映山红盆景种植大棚内,秘密窃得活体映山红3棵、死体映山红4棵,后冯某伟将窃得的7棵映山红运回家中。当天晚上,同村的冯某安驾车遇到用电动三轮车装运映山红回家的冯某伟,在知道映山红是偷来的情况下,还到冯某伟家讨要一棵活体映山红回家种植。后来冯某伟把窃得的2棵活体映山红种植在自家新屋庭院内,4棵死体映山红中3棵欲做根雕放在老房屋内,另1棵死体映山红已当做柴火烧掉。经歙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涉案的7棵映山红价值为1380元。
根据冯某伟和冯某安的违法事实和情节,歙县森林公安局依法作出对冯某伟行政拘留十二日、冯某安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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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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