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警方严厉打击枪爆违法犯罪,今年6月30日前,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交出各类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非法物品的,从轻处罚。
从海口警方获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枪爆违法犯罪的要求,市公安局即日起开展打击整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今年6月30日前,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交出各类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非法物品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逾期不投案自首、不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从严惩处。
海口警方呼吁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枪爆违法犯罪线索。对于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市民或群众可拨打110或者辖区公安分局电话举报、提供线索。
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电话:0898-68669559
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电话:0898-66776110
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电话:0898-31655000
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电话:0898-65911656
海口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电话:0898-31651221
海口市公安局机场分局电话:0898-65751360
私藏枪支将受到怎样处罚?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包括以下行为:
(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的;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一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二百发以上的;
(四)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一枚以上的;
(五)非法持有、私藏的弹药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这里的情节严重主要是指:非法持有、私藏民用枪支、弹药,数量较大的;出于犯罪目的,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非法持有、私藏军事系统或非军事系统的公务用枪、弹药的;对国家工作人员使用暴力或威胁抗拒收缴非法持有、私藏的枪支、弹药的等。
通过上文的阐述,我们可以得知枪支、弹药是国家管制物品,私人非法持有均会受到法律制裁。因此,不论是通过非法渠道获得的还是祖传或意外拾到的枪支,均应依法上缴,以免引来不必要的麻烦。对于主动上缴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对拒不上缴的,在公安机关查实后将依法收缴并从严惩处。
佰佰安全网:赶紧上交吧,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啊。
责任编辑:武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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