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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毒贩被抓 留下18个月大孩子

2018-06-28 10:07:51 来源:扬子晚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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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俞実18个月大的女儿,在其被抓后如何安置,就一直是警方的棘手问题。好在在丹阳民政部门的支持下,女婴终于顺利在福利院“安家”。

“谢谢,谢谢你们!我这次一定好好服刑,争取早日释放和女儿见面……”关押在镇江看守所的女毒贩俞実(化名),获悉丹阳警方不仅为其女儿办理户口,并妥善安置到丹阳市福利院后,当即对民警感激涕零。27日,丹阳警方告诉记者,俞実18个月大的女儿,在其被抓后如何安置,就一直是警方的棘手问题。好在在丹阳民政部门的支持下,女婴终于顺利在福利院“安家”。

警方介绍,去年6月2日,43岁的女嫌犯俞実在丹阳市贩卖冰毒时,被警方当场抓获。当时,由于俞実正处于哺乳期,根据相关法律被依法予以取保候审。孰料不久,俞実因违反取保候审相关规定,今年1月8日被警方列为在逃人员。

5月22日下午,丹阳市公安局导墅派出所根据线索,在镇江丹徒黄墟镇一出租屋内,将逃犯俞実抓获。现场,俞実其18个月大的女婴,一起被带回。

妈妈贩毒犯法,可女婴是无辜的。这18个月大的女婴,又该何去何从?调查之下,发现女婴无人看管、监护。导墅派出所领导无奈之下,及时将情况向丹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汇报。5月23日上午,在丹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的指导下,导墅派出所立即联系俞実的亲戚,准备先行协调安置女婴。

经调查,俞実为镇江市丹徒区黄墟镇人,婚嫁到丹阳后与丈夫离异,后产下一名女婴并由自己抚养。民警怀着一线希望,找到俞実家人。然而,他们没有想到,俞実父母早就对女儿的劣迹深恶痛绝,一听说让他们抚养女婴,当即表示无能力监护抚养,并予以回绝。

不得已,警方和丹阳民政部门多番协商、沟通,民政部门最后决定对这名并不符合有关入院规定的女婴,实施代为监护抚养。但女婴因出生后一直随俞実在逃,故身份资料均未被采集,户口也未及时申报。

为此,导墅派出所民警又一趟趟奔波,及时和丹阳卫计委、云阳街道等部门沟通。期间,采集了女婴的出生信息,并帮助女婴的户口申报录入至俞実名下,随后还帮助女婴办理了医疗保险。

采访中,记者从警方了解到,犯罪嫌疑人俞実曾经因容留他人吸毒、介绍卖淫以及自己多次吸毒等罪名被警方处理过。可是,几进宫后的她依旧不思悔改。去年6月2日下午3时许,她再次以盈利为目的,在丹阳金满楼附近朱某的轿车内,分别以400元1克的价格将0.77克毒品冰毒贩卖给朱某、0.75克毒品冰毒贩卖给窦某,后乘坐朱某的轿车到丹阳开发区华昌桥时被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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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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