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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男子酒驾电动车 被警方拘留

2018-06-27 09:37:12 来源:扬子晚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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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一车电动车男车主,不仅非法改装车辆、违规驾驶,还涉嫌醉驾。

对于酒驾、醉驾机动车的危害,可谓已深入人心。然而,醉酒驾驶非机动车同样是违法行为你知道吗?6月24日,南京江北新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二大队设卡辖区江北大道快速路葛塘路口开展晚间整治,查获一车电动车男车主,不仅非法改装车辆、违规驾驶,还涉嫌醉驾。当车主面临被罚120元时,他还很诧异的询问,难道骑电动车也不能喝酒吗?

当晚9点多,在大厂葛塘路口,由南向北一辆装着遮阳棚的电动车从快车道疾驰而来,在距卡点50米处突然掉头,企图在快车道逆行逃避处罚。这一危险举动被民警张文宇发现并及时制止。没想到驾驶电动车的男子情绪很激动,拒不配合民警执法。在此过程中民警发现该男子身满嘴酒气,经吹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93mg/100ml,为醉酒驾驶。

得知自己醉酒驾驶非机动将被处以50元罚款,骑车男子满脸诧异地问道:“我又没开机动车,难道骑电动车也不能喝酒?”民警告知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由于男孩子存在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醉酒驾驶非机动车以及在电动车上加装雨伞或雨棚改变了非机动车外形尺寸,针对这三项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处以120元罚款。

佰佰安全网提示:

1、饮酒后会让人意识不清,在驾驶非机动车时,无法正确掌控方向,准确判断车辆、人流,极易造成交通事故,十分危险。 为此,交警部门提醒大家不仅酒后不可驾驶机动车,自行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同样不得骑行。

2、如果驾驶的电动车达到国家机动车标准的,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则构成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未达到醉酒驾驶程度的将按照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规定

4、《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十项,在道路上行驶的非机动车不得安装棚架、边斗等附加装置,违反的给予20元罚款。

5、加装雨棚的危害

(1)、加装雨棚后,电动车的高度宽度发生变化,骑车人掌握不好容易发生碰擦。

(2)、遮挡视线,尤其是转弯的时候,后视镜的视线会被遮挡,另一方面也遮挡了后方骑车人的视线,容易引发事故。

(3)、雨棚加大了车辆的风阻, 下雨天,尤其是风大的时候,车辆会很难控制,摇晃得厉害。

(4)、转弯的灵活性变差。车身改装,由于风力、体积等的变化,在转弯时不好控制。

(5)、增加交通事故的伤亡率。一旦发生碰撞或者是侧歪,由于有雨棚遮挡,驾驶人不容易跳车,易增加交通事故的伤亡率。

无知男子酒驾电动车 被警方拘留


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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