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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男子再次酒驾被销证

2018-06-22 10:26:03 来源: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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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近日,吴某驾驶无号牌的二轮电动车行至平阳县水头镇环城北路与凤尾北路交叉口路口时,被民警当场拦下。经酒精呼气检测,其呼气酒精含量70mg/100ml。

浙男子再次酒驾被销证

近日,吴某驾驶无号牌的二轮电动车行至平阳县水头镇环城北路与凤尾北路交叉口路口时,被民警当场拦下。经酒精呼气检测,其呼气酒精含量70mg/100ml。交警部门委托温州市汽车工程学会对该二轮电动车进行鉴定,根据勘验结果分析,该二轮电动车最大时速、车身重量、蓄电池电压、持续输出功率均超出电动自行车的技术标准,属于轻便摩托车,即在机动车范畴。

经查,吴某曾于2013年6月3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平阳交警处罚,现属于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警根据相关规定,对吴某的行为实施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考取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四日并罚款一千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酒精会影响人的反应速度、判断和操控能力,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千万不能抱着侥幸心理上路。请广大司机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生活中交通事故频频发生,而司机朋友们往往不会在意,反而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在此,佰佰安全网小编提醒您,日常多掌握一些交通安全知识,那么安全就会多一点。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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