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便利小超市内琳琅满目的商品给地处偏远的人们带来了方便,但有些人为贪图小便宜伸出了 “第三只手”。近日,通许县公安局大岗李派出所成功抓获一名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李某。
农村便利小超市内琳琅满目的商品给地处偏远的人们带来了方便,但有些人为贪图小便宜伸出了 “第三只手”。近日,通许县公安局大岗李派出所成功抓获一名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李某。
6月14日12时许,通许县公安局大岗李派出所接辖区北吴兆村安女士报警,称其家的超市仓库被盗。接报警后,所长李波涛迅速带领民警到达现场。经初步调查和调取视频监控,民警发现安女士家的超市仓库与超市仅一墙之隔,当日上午11时10分至35分之间,安女士在超市收银台忙着收钱,一名男子先后三次潜入超市仓库,偷走啤酒一箱、加多宝饮料两件、火腿肠两件和芒果汁一件。经组织该村群众辨认,大部分村民均称监控里的嫌疑男子极为面熟,肯定家住附近,但都确定不了真实身份。
为不打草惊蛇,李波涛决定将计就计,一方面安排民警到附近村庄组织秘密辨认,另一方面根据该男子上午偷窃的手未被发觉,贪小便宜之心必会再次萌发,极有可能再次返回现场的情况,叮嘱安女士在超市卖东西期间密切关注嫌疑男子,一旦发现行踪,立即报警。果不其然,15时许,嫌疑男子再次在超市出现,李波涛接到报警带领民警在第一时间赶到,将嫌疑男子成功抓获。
经审讯查明,嫌疑男子系尉氏县永兴镇人,所住村庄与大岗李乡吴兆村距离很近。当天上午,李某到超市购物时见仓库无人值守,突生贪念,先后三次偷走啤酒、饮料、火腿肠等食品,总价值300余元。上午盗窃得手返回家中后,见没有人发现,心存侥幸,便于下午再次来到超市伺机偷窃,岂料被逮个正着。
虽然偷窃总价值才300余元,但是李某却要为自己的“爱贪小便宜”的行为买单,承担法律责任。目前,李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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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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