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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故意损毁文物获刑

2018-06-20 09:46:21 来源:新浪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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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为赚点钱,呼兰区五农民就近挖土卖给一村民获利3200元,而农民们明明知晓取土地就是辽金古城墙。

为赚点钱,呼兰区五农民就近挖土卖给一村民获利3200元,而农民们明明知晓取土地就是辽金古城墙。

近日,法院机关以犯故意损毁文物罪分别判处五人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同时判处罚金1万元。

网络配图网络配图

2017年11月2日晚8点左右,五名农民在孟家乡某山上取土约64立方米,以每车400 元,8车共计 3200 元的价格卖给丁家村王某。21时10分,两名联防安全员在例行巡查时,发现省级保护文物单位辽金古城遗址——团山子双运城遗址城墙似有被取土痕迹。

经省市文物专家确认以及呼兰区文物局提供的文件证实,取土地点系 1999 年被确定的省级保护文物单位辽金古城遗址——团山子双运城遗址城墙,城墙为土城墙,有两块界碑,分别刻有 “ 团山子遗址 ”“ 双运城遗址 ” 字样,界桩若干。

检察机关认为,虽然五人均否认 “ 主观明知 ”,但其中两名农民刘某、吕某供述知道案发地点立有石碑,证人证言证实当地村民早已知晓案发地的文物性质,并且五人均为当地村民,作案时间又处于具有隐蔽性的夜间,犯罪嫌疑人的部分辩解存在矛盾,综合证据认定五人对被破坏文物均具备明知的主观故意,已涉嫌故意损毁文物罪。

根据文物管理部门的回复,团山子双运城遗址城墙丢失的土体已全部找回,哈尔滨市、呼兰区两级文物管理部门召开专家论证会,由具有文物修缮资质的建筑公司将丢失的土体全部归回原位,并进行了夯实加固,修复后,被损毁的团山子遗址未改变城墙遗址的原有体量、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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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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